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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烈酒换马 (第2/2页)
,就是其中的代表。 它们虽然跑的不快,但是可以拖拽着几吨的重物大步快走。 刘盈与之交换的,则是从胡骑那里买到的草原马。 东胡人之所以打不过匈奴人,就是因为匈奴人的草原马,是一种热血马,跑得快性子烈,比东胡人温吞吞的冷血马更加适合骑兵作战。 至于对于识大体的鲜卑王和乌桓王,刘盈自然也毫不含糊。 在来之前,他就准备了好几大车上等的丝绸。 这些,是他回馈给对方的礼物。 中国乃礼仪之邦,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 而且刘盈这样做,其实是为了培养对方的消费习惯。 丝绸这种东西,听起来各种高大上。 但其实在这个年代里,因为养蚕育种技术,以及纺纱技术都不过关,所以纺织出的丝绸,摸起来很光滑,但却不结实。 普通百姓即便是消费的起,但却也不会选择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麻布或是葛布等物美价廉的布匹。 至于棉布,刘盈在半年前就让人给南方的赵佗写信,探求通商的可能。 虽然非洲棉远在埃及,但亚洲棉,其实已经通过东南亚传到了岭南之地。 只是和当年的红薯玉米一样,这时候的棉花,也是一种园林景观…… 其实最好的选择,还是生长在美洲的大陆棉。 不过,这完全是有生之年系列了。 单不说他找不找到大陆棉的种子,即便是找到了,还需要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是直到欧洲人登陆美洲之前,无论是大陆棉还是玉米土豆等东西,还都是一种很原始的品种。 早期的玉米,属于是一棵藤上七个瓜系列。 一人多高的植株上,生长着大大小小很多个穗,而最大的,也不过手指大小罢了…… 而西红柿,之所以被称之为狼桃,则是因为它在早期的时候,不仅长相狰狞,而且味道感人。 所以与其临渊羡鱼,不如归家结网。 将能拿到的物种,驯化成自己想要的模样,才是王道。 毕竟,早期的粟米水稻,长得也跟狗尾巴草差不多…… 城外军营之中,前来换马,以及观看换马的乌桓鲜卑人和刘盈都很满意。 前者在得到了更加优质的战马后,就足以抗衡匈奴人的小股袭扰了。 而刘盈,则对尽快翻耕土地,抢种一季小麦更加有信心了。 赵地和当初的韩国阳翟一样,在战乱过后,有着大量抛荒的土地。 这些土地,只需要简单的除草施肥,亩产至少能达到平日里的一半以上! 此时大军屯驻在赵地,迟迟不对齐国发动进攻的原因,就在于粮草不济。 毕竟,士兵平日里消耗的粮食,和行军打仗时消耗的粮食,不可同日而语。 至于鲜卑乌桓人在得到战马之后,南下劫掠的问题,刘盈则毫不担心。 燕赵之地修筑有坚固的长城,足以让从前鼎盛时期的东胡人打消南下的想法。 而且最重要的是,森林和草甸子上的产出足够丰富,鲜卑人和乌桓人对于打劫他人的欲望不是很强。 这些地方,在后世里,可是有着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美名! 虽然冬天冷了一些,而因为积温和降雨的原因,再加上低下的生产力,他们无法大面积耕种,但仅靠捕鱼狩猎,还是足够养活自己,并且和别人兑换生活物资的。 说白了,就是能吃饱的东胡人战斗欲望,比不过经常饿肚子的匈奴人。 这也是他们一听说会盟通商,就带着大包小包的从老家跑来的原因。 不过刘盈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了另外一种渴望。 对烈酒的渴望。 越是苦寒之地的人,其实对于烈酒的消费就越大。 但是今天,他们注定要失望了。 受限于关中的粮食产量,以及在楚汉全面战争时期,刘盈用来制作高度蒸馏酒的粮食配额自然受限。 不过,等到种在汉中的甘蔗丰收了之后,就可以满足他们对于烈酒的需求了。 嗯,反正他们要的是能麻痹自己的酒精,至于酒水的配料,究竟是粮食还是甘蔗,亦或是土豆或面包,都是没差的。 朗姆酒,也是酒! 在双方都对对方产生了很大好感,以及在自家首领都被酒精考验的郦食其接连放倒之后,刘盈和乌桓鲜卑人的会盟,也就开始了。 城外的高台上,如同提线木偶般被礼官指挥的双方,在走完了所有流程后,正式缔结盟约。 而烈酒换马匹的生意,也就此达成共识。曹吉利的天命唯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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