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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党仁弘案件 (第2/3页)
世民行礼后,道: “阿耶,我记得您今年早些时候,不是有徙死罪者实西州,其犯流徒则充戍,各以罪轻重为年限的律法刑罚。 若不杀此人把此他放西洲,有谁明晰法律,用他贪污赃款算一算,大概需要他徒刑多久!” 李世民听到了李泰的话,倒是不由感觉到有意识,目光看向了孙伏加。 “若按此条例,差不多贪污一贯便是死罪,需要流放西洲大约二十余年。 换句话说按魏王您的算法,差不多需要他流放两万年时间!”大理寺的孙伏加出来道 “魏王,我们知您好心,但律法不可能这么执行的,毕竟他怕是连十年的命都未必有。” “那就换一种算法好了!”李泰则从容道,“他应该有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吧!” 听到这话,在场的人脸色都不由变了变,孙伏加更脸色严肃道,“魏王,党仁弘只贪赃枉法,虽然情节严重,却也没到十恶不赦的地步,您想做什么!” 李泰从容道:“我的意思是,既然他贪污受贿,那得利的不会只有他吧。 在他贪污受贿的过程中,他的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不会没有享受到什么好处吧。 既然如此,他贪污的罪自然需要牵连到他的家人。 那在他因为贪污而服役时,他家族的其他成员,是不是也要受到惩罚。 两万年让一个人来承受自然是不可能,但让他家九族人分一分,也不算多吧。 一般一个家族的九族上千人终归有的,分一分每个人分到个十几年,很快就完了。 毕竟阿耶向来仁慈,比如哪天准备去泰山封禅了来个天下大赦。每人减少三年徭役。 那算一算,他们家是不是很快就能恢复自由了。” “咳咳!什么泰山封禅,这种事情是乱说的嘛!”李世民咳嗽几声,不过对李泰的这提议倒是多少有几分兴趣,听起来好像还不算很差。 毕竟这时代又不是现代讲究个人人权,相反这时代讲究得整个家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所以这种相对来说这种株连九族的提议,虽然听起来很离谱,但实际接受程度比现代人强多了。 尤其一家人一起去服役,相互间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有照顾了,不怕被当地人欺负。 对李泰来说,华夏人口真的来之不易,现在连两千万都没有,别动不动就杀人。 哪怕一张厕纸都是有能够用得到的地方的,更不要说是活生生的人了。 这些一整个家族迁徙过去,等到他们脱罪结束,完全能在当地形成一个小村子。 这样既解决掉了内部的土地兼并问题,又解决掉了边疆人口的填充问题。 最重要得是,当贪污影响得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而是自己整个家族。 尤其是不是自己一死了事,甚至你还要千方百计的活着,只有活着才能给自己家族赎罪。 当然,只要是政策终究是有漏洞的,说不定某个人自己虽然当官当的好好的,但就是受到自己家人的欺负,结果心一狠,你就跟自己一起去边疆干苦力吧。 毕竟世界这么大,什么极品没有。 不过,对李泰来说是真不在乎,因为李泰的主要目的还是要充实边疆人口。 毕竟普通百姓也没资格犯下贪污,甚至贪污到死罪的程度,要是真有,那是真该死啊! “若服役期间,这个家族之中有老者先死了呢?”孙伏加倒有些好奇的跟着李泰讨论。 “老者身上还未服完的徭役平摊到他家族其他人身上。”李泰从容道, “若有小孩,那小孩也计算入整个家族的服役时间,不过朝廷可对小孩有一定的照顾。 但在小孩成年后,依旧需要为整个家族脱罪而服役。 等到他们脱罪后定然物是人非,但赎罪成功,所以朝廷可以按照普通百姓的身份给他们分田或允许他们成为府兵,编辑成册后在当地落户。” “若家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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