纣临_判官之章(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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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官之章(七) (第2/4页)

勘察完,调查还没展开,几人都还没有头绪。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雷蒙德远远看着被装入裹尸袋的吕特,不禁低头沉吟道。

    此时困扰他的问题有两个:其一,L、I、K、O到底是什么;其二,不久前兰斯给他的那串暗语到底指什么。

    “有什么谜题能跟我们分享一下的吗?”卡门听到了雷的念叨,便顺势问道。

    鲍威尔也站在一旁,用期待的眼神看着雷蒙德;这位当地的警察局长和吕特的关系不错,所以急于破案的心情可以理解。

    于是,雷蒙德就把困扰自己的两个难题迅速复述了一遍。

    鲍威尔是没啥头绪,但卡门当即冷哼一声,接道:“L、I、K、O就是low-impact-kinetic-operations……其具体形式嘛,他已经用吕特的死演示给我们看了。”

    雷蒙德闻言,当即面露惊讶道:“你早就知道这个缩写的意思?”

    “我一直都知道,可惜你到现在才来问我。”卡门这言下之意就是——“如果你早点来问,没准我们有机会救吕特一命。”

    雷蒙德一时语塞,几秒后,他又转而问道:“那……22040927,格林又是?”

    …………

    “22040927”一看就是一个日期,而“格林”作为姓氏也是比较常见的。

    这串暗语的含义,和雷蒙德本人有直接关联——指他曾经经手过的一个案子。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了,当时的雷蒙德还是一名初出茅庐的小律师。

    虽然雷蒙德在校期间是非常优秀的尖子,但他毕竟出身平民家庭,没什么背景和人脉可以依靠,所以,踏上工作岗位之后,一切还是要从零开始。

    他和其他尚无资历、也无钱无势的年轻律师一样,有两条路可以选:

    第一条,去那些知名的大牌律所里当见习律师,一边做繁琐的文书工作、一边溜须拍马,等着有人提携他上位。

    第二条,去法院挂个公辩律师的名额,同时自立门户,找个车库之类的便宜地方当办公室,一边处理法庭指派来的“烫手山芋”,一边祈祷自己可以靠某个能引起话题的大案一飞冲天。

    雷蒙德不是那种甘于屈居人下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负远不止是当一名成功的律师而已,他的自信和能力也都很强,因此,他自然是选了第二条路。

    结果,在那条路上走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学校里遭到霸凌和毒打,在自卫时,失手将一名霸凌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聋了。

    那个霸凌女孩的家里比较有钱,通了很多路子来打这桩官司;而格林的家里很穷,只有一个单亲妈妈,根本负担不了律师费,所以当遍体鳞伤的格林被一个除了耳朵哪里都没事的人送上被告席时,她也只能去依靠法庭指派给她的律师……也就是雷蒙德了。

    2204年9月27日,是那桩案件一审判决的日子。

    格林最后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这个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不过,在法庭上,本就没必要谈论什么公平,而应该谈论法律。

    法律上来讲,这已是雷蒙德所能取得的最好的结果了,这也是他首次用“妥协”去换来的“胜利”。

    雷不是傻瓜,在第一次庭审过后,他就知道,这场官司是绝对赢不了的——因为整个法庭都在设法让他输。

    雷并不畏惧控方聘请的所谓名律师,以他的业务能力,加上案件本身的事实以及诸多十分清晰的证据,他有把握不会在辩论上输给任何人。

    可是,在那次庭审中,法官不停打断雷的正常陈述,并时不时提示和纠正对方律师的失误;控方和控方证人反复无常的口供和明显的谎言不断被采纳,而格林的实言不断被否定和质疑;控方律师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格林施压、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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