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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8 (第2/2页)
人就猛的飞奔了出去。不得不说,他全力飞奔的速度,已经跟一辆汽车的速度差不多了。 71.前任是狼王 陆遥之呆在大衣兜里,中途的时候还企图探出个脑袋, 想看看能不能跑路。作为一只聪明乖巧的萌物, 陆遥之觉得他适合找个人类啥的当铲屎官。 跟一群狼崽子去参加觉醒仪式? 别开玩笑了。 都是两个物种, 好不?虽然他长的应该跟这些狼很像,但他到底不是啊。 到时候, 一个稳不住, 被发现了怎么办? 不敢想,不敢想呀。 说起来, 在之前, 在母狼葛林思的房子中,他可是看到了电视机的。 虽然还很古老, 但证明这个世界人类肯定混的不差。这些狼人, 单个实力肯定秒杀人类。但人类科技的力量, 也不是开玩笑的。 嗯, 人类是个好生物,找一个来伺候他,不仅要给他吃喝, 还要给他铲屎, 妥妥的。 哼哼,你以为是本萌物娱乐了你吗?不,其实是你愉悦了本萌物。 陆遥之想的很美好, 然而现实是残酷的。 当陆遥之颤巍巍从口袋中露出一个脑袋的时候, 冷冽的寒风瞬间灌了他一口。哇, 眼泪都出来了。 而且, 这货是人吗!? 哦,对,他真不是人。 这货根本不是在平地上奔跑,他越跑越偏,好像往深山老林里面去了。不适踩在石头上来个跳跃,甚至跳起来,然后借助树木的弹力往前一跃的。 这种速度,陆遥之怀疑自己往下掉,要是一个不好,直接砸在石头上,瞬间完蛋。 金手指都开了,删号重来是不是可惜了点?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陆遥之那张毛茸茸的脸上,其中从后背脑袋到鼻子上面是黑色蓬松的毛发,但偏偏眉心有一道纯白色的白毛,而且眉毛部分也是两撮拇指大小的白色绒毛。 这会儿,他一皱眉,两撮白色的毛发聚拢在一起,萌的不行。 在口袋这儿趴了会儿,然后一只粗糙的手忽然压在了陆遥之头顶上。 这不能忍,陆遥之瞬间愤怒的叫了几声。 然后,陆遥之仿佛听到了笑声。再然后手的主人加大了力道,生生把陆遥之压回了口袋。 “别闹,一会儿掉下去可不好。要是再闹,我就把你一起扔进袋子里面。” 陆遥之本来想说,你阿爸是不会认输的。不过…emmmmmm……他刚好有些困了呢,算了,就先睡一会儿好了。话说,外面也怪冷的,不爬出去也好。 重申一次,这不是妥协,这不是怕了,只是他刚刚困了而已。 一觉醒来,陆遥之感觉有人把他从温暖的口袋中拿了出来。外面真的很冷啊,冷风一激,陆遥之就睁开了眼睛。 妈耶,外头哪里还是什么深秋景色,入目所及,一片纯白。 刚才的冷风,也是夹杂着雪水,怪不得他这么冷。 “嘘,稍微忍一下,很快就好。”陆遥之蒙圈的时候,拎着他的狼人很快把他塞进去了拎着的黑色布袋中。 不! 陆遥之一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乱七八糟的味道。 吱呀,厚重的木门被打开。 “哦哦,弗恩,你到了?听说葛林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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