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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按照规矩,你是要嫁给我的 (第1/2页)
沈离夜端着燕窝银耳羹就不肯松手,对上慕云欢不解的眼神,正着神色,正经道:“我的。” “我炖的!”慕云欢看着眼前的人,之前也没觉得他这么不要脸啊? “炖给我的。”沈离夜微微颔首。 慕云欢对着他的眼神,嫌弃地撇了撇嘴:“还不如之前。” 刚被她捡回家的沈离夜,虽说是装的,又喜欢撒娇,至少听话还乖巧。 现在这人又不要脸,脾气还大。 真的妥妥大冤种。 沈离夜把另一碗推到她面前,嗓音低沉含着笑意:“海棠斋的,给你。” 慕云欢知道沈离夜会发现,但是没想到他会这么快发现,被戳穿后气势立马低了一大截。 又瞧了沈离夜两眼,发现他是真喜欢喝她炖的燕窝银耳羹,慕云欢好奇地问:“你真喜欢甜食?” “不喜欢。”沈离夜回答。 “那你……难道我的厨艺真的可以再拯救拯救?”慕云欢自己都不相信。 “可以。”说完,沈离夜又喝了一口,淡淡道:“如果你不把盐当成糖放的话。” 慕云欢:“……” 她就知道。 怪不得他喜欢,她这直接是负负得正了。 看着他慢条斯理的模样,慕云欢看似随意,话锋一转:“再针灸几日,你身上的七七绝命散就能解了。” “嗯。”沈离夜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眼眸紧紧跟着她,像是想从她神色里分辨出她下一句话。 他还记得她的话。 治好了七七绝命散,她会赶他走。 对上阴郁深邃的眼眸,慕云欢莫名有些心虚,摸了摸耳廓,说道:“你也该走了。” “叮……” 沈离夜手中汤匙猛地放下,瓷器碰撞的声音响起,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要赶我走?!” 慕云欢没想到他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抿了抿红唇才说:“过几日我就会走,林琛他们擅长的是医术,你就算留在济善堂,你身上的蛊毒和天生寒毒他们也治不了。” “过几日,你要去哪儿?”沈离夜定定地看着她,浑身气势已经冷了下来。 慕云欢看着他,回答:“不确定,但我肯定是不会留在这里嫁人的。” “皇帝赐婚,定北侯地位权势也够高,他那样重视你,你为什么不肯嫁?”沈离夜压住内心情绪,努力装着满脸平静地问她。 慕云欢听着他的话有些奇怪,但又看见他一本正经的样子,只当他是不肯让她走,想要让她留下来给他治病。 她捏了捏眉心,索性跟他说了实话:“位高权重,皇帝赐婚,我就一定要嫁么?别人要娶我,我就一定要嫁给他?这天下有哪一条律法规定,女子一定要嫁人?古往今来女子嫁了人,绝大多数扎根内院,日日勾心斗角,等待着夫君的临幸。我天生反骨,最不喜欢规矩束缚,万万做不到日日女工刺绣,相夫教子,为了男人哭,为了男人笑! 我一身医术整个七国没几个人能胜过我;我设计出来的铠甲能让北疆国军队实力提升一半;我这身武功内力,若是上战场打仗,也不会逊色于任何一个男人。我慕云欢从来就不是要依附男人才能活的人,我可对镜贴花黄,亦可铁甲披寒光,女子的模样,绝不只有嫁人持家这一种。外面天地广阔任我遨游,又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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