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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今非昔比 (第1/3页)
这个刘军,江华看到之后就有了印象。 这件事可以说是他前世在高中时,与林馨之间发生的很多事中,回想起来最令人啼笑皆非的一件。 林馨从小到大,一直都有很多人追求,这是江华一直都知道的。 很好理解,其实林馨的性格很好,不仅长得漂亮,尤其是嘴角的梨涡,当她露出笑容时,很难有男生不心动……,在高中时还好,她不甚其扰,所以总是摆出一副清冷的样子。 事实上,哪怕到了林馨30多、40岁时,她的办公室里依然每天都能收到鲜花。 有一种女人,越老越美丽。 年轻时,或许因为阅历还不足,脸上依然有婴儿肥,略显青涩,稍逊风情,虽然也同样动人,但依然是一块璞玉。 只有当她经过时光的细细打磨雕琢后,反而会随着岁月的沉淀,越发迷人,散发出令人惊心动魄的美丽。 赵雅芝、许晴、俞飞鸿……,都是“不老女神”的代表。 林馨也是。 要知道,38岁时的林馨,还有追求者站在楼下,直接送别墅的房本和玛莎拉蒂车钥匙上楼……,那时的她,被很多人誉为魔都地产圈第一美女。 但即使如此,现在还是少女的她,此时身边也依然有众多的追求者。 江华记得很清楚,有一年情人节,他在林馨家里,一晚上竟然有5个人来敲门(要知道这还只是知道她家的!)。 当时两人干脆把灯关了,假装家里没人,现在想想,也蛮有趣的…… 而刘军,就是一个自以为林馨应该属于自己的小男生。 刘军的父亲和林馨的父亲曾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两家以前常有来往,在初中时,刘军和林馨又是同班,关系还不错。 不过刘军这个人占有欲极强,又在外面认识一些小混混,如果哪个男生和林馨走的近一些,他就会在校外把人打一顿,警告那些男生离林馨远一点。 后来林馨才发现这件事,很生气,也就疏远了刘军。 中考后,刘军没有考上高中,去上了职业技校。两人之间就更加没有联系了。 但刘军却不甘心。 前世时,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听到江华和林馨走的很近的消息,又或许是某次江华送林馨回家被他看到了。 总之他对外宣称,要让江华好看! 被林馨告知这件事,让他小心后,江华当时也是年轻气盛,直接和秦盛两人每天书包里都背着两把砍刀上学…… 要知道,金城地处西北,因为特殊的地理条件和气候、风俗,自古就民风彪悍,江华和秦盛在初中的时候,也是在外面打架斗狠,什么都不怕的人。 虽然上了高中之后,懂事了,戾气和莽撞少了,但并不是没有了血气。 结果有一天,江华一出校门,就被刘军带了一帮社会上的小混混给堵住了。 江华和秦盛二话不说,下了车子,从包里抽出砍刀就冲上去,结果反而把那帮混混吓了一跳……,看到两人眼睛都红了,拿刀就砍,不是善茬。 尼玛,本来只是过来陪哥们站站场子,谁他么的愿意真动手上去挨刀啊! 于是撂了几句狠话,居然一哄而散。 这件事,就变成了一场闹剧。 江华和秦盛也一举成名,成了一中有名的狠人。(要知道,那些真正的狠人学习都不好,很少考上高中的,一中里面大多都是乖学生……) 现在想来,江华也很感叹,自己少年的时候,还真是热血啊! 当然,现在的江华,自然不会去做那么傻的事了。 当时还小,觉得外面的混混很厉害,不拼命不行。 其实长大了才知道,那些会去学校门口堵学生的,只是社会底层的闲杂人等,一个个都是欺软怕弱。 真正的牛人才不屑为之,大混混们在那个年代,已经都找门路赚钱去了,那些开歌舞厅、承包运输、砂石建材之类的,才是真大佬。 对付那些小混混,有太多手段可以用。 自己拿刀拼命才不值当。 正所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 离开黄河边,两人来到商业街上的一家“自助火锅”店。 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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