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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顺利完成任务 (第1/2页)
茹大涛想,是他的错。 是他把母亲想得太美好了。 那,他还是再用小玉教的一招吧,从此,也绝了期待亲情的想法。 茹大涛伤感地闭了闭眼,对着地下的李余粮说道:“别闹了,娘,你起来,别为难书记,好,我养你。” 李余粮稍微愣了愣,旋即从地上爬了起来:“这就对了,你本来就该养我。” 茹大涛:“对,我本来就该养你,但是,茹大江的钱,本来就该还我。既然这样,我用茹大江的钱,抵销我该养你的钱,我们让书记给我们作证,签下字据。你要就要,不要,这以后也不要找我,我现在开始要给两个女儿治病,我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的。你听清楚了吗?” “……这……” 李余粮有点呆。 一点没想到还能这样。 这是对的吗? 李余粮还在一个劲想这件事对自己有没有利呢,茹大涛已经和茹大江说话了:“要么还钱,要么我们签下字据,你跟我借的钱,就是我以后给娘养老的钱,从此咱们两清。” 只要不还钱就好。 茹大江脑子不咋好用,他当即就是“好好好”,还连忙撺掇李余粮:“娘,一句话的事,这样,以后我们就不用还钱了。” 李余粮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她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出来哪里不对。 眼看着归庄点了头,周围的人都在点头,眼前又能让儿子不再闹还钱的事,她便也跟着点了头。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茹大江搬了一张桌子出来,归庄就在大门口,和茹大涛写下字据。 字据的条款基本如下: 茹大涛作为长子,一个月要出奉养母亲的钱十元,但因为茹大江欠茹大涛九百三十五元,现在这笔款项用作每月奉养的钱,可抵销七年八个月。 茹大江本来也应该每个月出十元,但鉴于现在与母亲同住,就以照顾母亲之责代替十元。但是七年八个月里头,母亲有任何身体不适,不得要求茹大涛再花钱或者照料。 归庄当证人,借条都给收着,过七年八个月再撕毁。 归庄把写好的字据拿给茹大江看:“自己看看,对不对,对就签个字按个手印,这事就结了,以后不要再闹了,没得给咱们大队丢人!” 茹大江拿着纸看来看去,非但没看出啥不妥来,心里还暗暗地高兴。 呵呵,他现在吃老娘煮的饭,住老娘从哥哥那儿薅到钱盖的房子,竟然还能折算一个月十块呢,最重要的是,以后大哥都不能再跟他要回那些钱了,真好。 茹大江有些得意地问李余粮:“娘,那,就这么滴?” 李余粮微微皱眉。 她还是觉得有点不舒服。 可是哪里不舒服,她又说不出来。 周围的老娘们乡邻们议论着,有的说,“有个城里的儿子真好,还能一个月出十块,我生了七个儿子,也没见哪个儿子给我一分钱”,有的说,“十块钱呢,老天爷,我要是一个月有十块,我能天天吃肉了”当然,也有的在说,“跟儿子算钱,不好吧?儿子也是要过日子的,城里样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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