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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1/2页)
想到了什么,挥挥手皱眉道:“罢了,就这里吧,把这里最好的酒菜都上来一份。”锦衣玉食娇养的公子哥受了委屈似的皱着眉头,一身具是上好的天蚕丝,似是坐在这里都嫌脏衣服。 掌柜的开店,来往人群鱼龙混杂见的多了,倒是没有被看轻了的愤怒,笑呵呵地引着人坐下。 打前头的汉子自怀里掏出一块细布,将桌椅都细细地擦了,才请小少爷坐下,看得众人直皱眉头。打下了个“命不久矣”的标签,也就回头去做自己的事情,这种端着少爷架子的人,往往是活不长的。 只是,这少年是洛书扮的。 一行人就坐,洛书纠结着想改人设,这嚣张跋扈的角色分明就是炮灰必备,一般都活不过一章的,他是不是换个人设比较好,比如世外高人就很不错嘛。 越想越心动,洛书随手拉过百骨知像就这件事认真讨论一下,结果恰好发现了一个人,死死盯着百骨知,正慢慢地向他们走来—— “楼、主!” ☆、第74章 第七十三章 “楼、主!” 一字一顿的称呼, 咬牙切齿的语气,几乎凝为实质的怨念。(n.) 百骨知打了一个激灵, 缓缓回头,正巧就撞上了辛辛苦苦一路找过来的下属的黑脸。 这近半个月的追寻, 已经让百影完全体会到了自己楼主卓越的潜行本领以及反追踪技术,同时也丧失了在属下心中最后一点稳重。 若不是知道这里是围剿血巢的必经之地,他有种自己会追到地老天荒的错觉。 被下属逮住的百骨知虽然早有准备,但还是被百影的黑脸吓了一跳, 讪讪摸着鼻子夸奖了一句:“不错,小影你的辨识之术又有精进了。”易容成这个样子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百影向着洛书行了一礼, 接着默默地、饱含怨念的看着百骨知——若不是一路追寻过来, 他估计又要错过了, 百影的小眼神把百骨知看得心虚地缩了缩脑袋,“本、本楼主这也是四下搜寻信息……好吧好吧, 以后出去先和你知会一声。” 百影看了看百骨知, 默默地点了点头。百骨知松了一口气, 在心里嘚瑟地晃了晃尾巴——就和你们说一声,走不走还是我说了算嘛~ 洛书一眼就看出小崽子想的是什么, 给了百影一个悲悯的眼神,然后招呼着百影坐下。虽说在主人吃饭时,侍从应该侍立于身后保护布菜,但是洛书怎么可能自己吃着让徒儿看着, 所以就定了两桌, 现下让百影去另一桌倒是刚好。 除了洛书与方尚清的外貌委实是引人注目, 此外倒是没了别的风波。况且两人的外貌虽说在一群糙汉子里显眼,但是也不算是惊艳到难以忘怀,以是多看了两眼也就丧失了兴趣。 洛书端起茶水轻抿了一口,不动声色之间已经将小店中的人尽数收入眼帘。 这店铺虽然简陋,但是人委实不少,有些桌椅看上去已经有了年头,估计是因为这两天才被搬出来应急的。小小一家店铺龙鱼混杂,洛书略一清数,不算他们,约么有七八股势力。 小店里面空间小,店家索性在外面支了凉棚,四面八方通风,就着树荫密密,倒也凉爽。 坐着靠屋内的,大抵是早到的。桌上的酒菜已经吃的干净,一桌五个人,具是膀大腰圆,体格健壮,气势凶悍,打眼一看上去竟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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