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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二章 费尔克拉格 (第3/7页)
感谢,商队首领奉上了一小袋差不多七十枚金币作为护送的酬劳。 是的! 你没听错! 只有区区七十枚金币! 这就是底层冒险者收入最真实的写照。 就这个价格,还是看在队伍中有一名法师、一名牧师的面子上。 如果换成是纯粹由战士组成的冒险小队,报酬可能还会更低。 拿到钱之后,左思立刻装出一副非常高兴的样子把金币一股脑都倒出来,然后笑着对小队成员说道:“七十枚金币,按照事先说好的分配方式每个人拿十枚,剩下的十枚作为队伍的储备金,用于购买各种工具和补给品。你们没有什么异议吧?” “当然!快点发钱吧,我已经忍不住想要去镇上的酒馆喝一杯了。”三十岁上下的男性战士不耐烦的催促道。 另外一名稍微年轻点的战士也跟着附和道:“没错。反正就这么点钱,充其量也只能用来打打牙祭。” “既然没有异议,那就发钱了。” 说着,左思迅速给每人发了十枚金币。 作为富商家庭出身的千金大小姐,尹莎多拉对于钱这种东西根本没有什么概念。 十枚金币对于她来说可能连脚上的一双鞋子、一件漂亮的裙子或者首饰价值的十分之一都不到,所以十分随意的就将其丢进腰包内。 相比之下,吃过苦、受过歧视、甚至差一点饿死的狼人少女范格斯,则非常清楚十枚金币的价值,迅速放进贴身的钱袋内收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至于菲德则是把钱放在手指上玩起了花活,金币就如同受到魔法影响一样,在她的控制下翻滚跳跃,反复在演绎一出精彩的舞蹈。 不过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十枚金币在不断的跳跃中越变越少,最终只剩下了掌心中间的最后一枚。 至于其他的被藏到了什么地方,除了左思之外没人能看得清楚。 很多盗贼都会用这种让金币跳舞的方式来锻炼自己手指的灵活度,以便于在偷窃、拆卸和安装陷阱时可以更加得心应手。 但能够肯定的是,绝对没有多少盗贼可以做到用左右两只手同时玩弄十个硬币。 “双巧手?”左思惊讶的挑起眉毛。 要知道即便是在充斥着魔法力量的费伦大陆,拥有这种天赋的人也绝对不多。 据说大名鼎鼎的黑暗精灵游侠崔斯特,年幼时就是因为展现出了双巧手的天赋,所以才被当做战士来进行培养。 因为双持武器进行战斗,并不像游戏中那样点出天赋,然后直接装备上就可以了。 而是需要强大的身体协调能力和长时间的训练。 玩过冷兵器的人都知道,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双持武器非但无法在战斗中获得优势,反而会因为配合有问题而心如手忙脚乱的尴尬境地,远不如换成双手武器或是放弃一把武器换成盾牌更好。 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战士都会选择剑盾或是双手武器,盗贼也大多是只有一柄匕首或短剑。 到目前为止,左思见过有双持天赋和实战能力的人,也只有矮人狂战士寇根一个。 “不,当然不是,我只是比普通人的手指更加灵活一点而已。”菲德故作俏皮的眨了下眼睛。“对了,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嗯——先去逛一逛本地的市场吧。崔米镇是财富女神握金亲手创建的城镇,据说是得到了某种赐福,所以经常会出售一些稀罕的玩意。”左思摸着下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看看地图就知道,崔米镇几乎位于整个安姆的心脏位置,几乎是所有商路都必然要经过的贸易枢纽。 所以市场规模虽然不像阿斯卡特拉那么庞大,但也拥有属于自己的特色。 “我陪你一起。” “我也是!” 尹莎多拉和范格斯迅速一左一右挽住了左思的胳膊。 两名少女的举动,瞬间引起了正打算前往镇上唯一的维亚特利酒吧喝上一杯的两个男性战士的嫉妒。 因为这一路上,他们已经被迫吃了很多类似的“狗粮”,心里早就对左思这个“小白脸”恨之入骨。 不过两人并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将这份恨意隐藏在心底,以最快速度离开现场。 等走到一个无人的小巷后,为首的战士才忍不住咬牙切齿咒骂道:“那个该死的混蛋为什么会如此受欢迎?难道就因为他长得比较年轻英俊?还是因为他是个牧师而我们只是战士?” “放弃吧,托尔斯。你早就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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