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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四章 群英买醉 (第3/3页)
意思的东西,经验,知识,教训,还有喜怒百态。 阁子外那道声音落地没多久,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约十七八岁年纪,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时光,而且面前这位也确实没有辜负少年意气,风发得不能再发了,一身紫色圆领长衫,胸前用金线绣了一只展翅击空的大鹏,腰带用各种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稍有一丝光线反射便闪瞎旁人的狗眼,头顶的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连一根乱发都看不到,头发油光水滑,金黄色的髻冠将发髻罩在冠中,一根金簪横插而过,整个人看起来锋芒毕露。 此人进了阁子,先是顾盼一圈,然后朝李恪瞥了一眼,笑道:“原来三皇兄也在,皇弟来迟了。” 李恪点头,淡淡笑道:“皇弟也来了。” 众纨绔这时表情已颇为自然了,纷纷迎上前与此人见礼,口称“齐王殿下”,罗云生顿时恍然,原来这位便是齐王李祐。 别的历史人物往往难分功过是非,好与坏都有,评价起来洋洋洒洒一大篇,但是这一位的评价却非常简单,简单到可以用四个字概括,“一个坏人”。 这就够了,难怪刚才听声音都觉得浑身不舒服,坏人的出场总是与众不同的。 李祐对众纨绔还算客气,只是这人说话很不招人待见,不管什么话到了他嘴里说出来,总带了几分阴阳怪气的味道,罗云生分明注意到,众纨绔与他见礼的几句话功夫里,因为李祐阴阳怪气的腔调,至少冷场了三次。 众人见礼过后,李祐慢慢走进阁子中央,罗云生只好迎上前躬身。 “蓝田县侯罗云生,拜见齐王殿下。” 李祐眼睛一亮,仔细打量了他一番,然后上前扶住罗云生的双臂,笑道:“原来足下便是罗县侯,本王可是久仰了,年纪轻轻便爵封县侯,他年为我大唐再立几个旷世大功,裂土封王亦非难事,罗县侯不必多礼,来,与本王把盏尽欢!” 罗云生笑应。 气氛再次热烈起来,每个人仍旧推杯换盏,与姑娘们嬉闹玩乐,似乎与刚才毫无差别,只是随着齐王的到来,罗云生敏锐地察觉到,这些欢声笑语的背后,好像多了一丝僵冷。 罗云生嘴角露出了笑容。 嗯,看来齐王进阁子前的第一句话说得非常客观,显然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这家伙果然惹人厌烦,只是大家都是权贵子弟,大家努力维持着良好的教养和耐心。 人与人交往要看缘分,所谓“一见如故”,又所谓“白发如新”,看对眼了,初识便成知交,看不对眼,认识一辈子也只是泛泛。 然而,如果一个人活到周围所有人都不待见,那就不是缘分的问题了,而是这个人有问题。 很显然,这位齐王殿下在长安城的人缘并不算太好,差不多到了人憎狗嫌的境界了。 因为李祐的乱入,这顿酒宴立马变得有些寡然无味,只是李祐自己似乎并未察觉,反而频频与众纨绔端杯敬酒,其中与罗云生喝酒的次数最多,而且不知是不是错觉,这位齐王对罗云生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热情得有点过分,时而劝酒,时而勾肩,时而握着他的手,深情地摩挲,摩挲…… 如果说刚才听到李祐的声音相当于身体里钻进了一只蠕动的蛆虫,那么此刻罗云生的心情就如同几千只蛆虫在身体里爬啊爬…… 今日有太多的不解,一众纨绔对他热情得过分,现在来了个齐王也对他热情得过分,好像罗云生突然间变成了香饽饽,每个人都争着想来咬他一口似的。 “罗县侯的事迹,本王很早便听说过了,说实话,祐对罗县侯委实仰慕不已,县侯当初血战西域,以五千残卒力抗吐谷浑虎狼之师,而保城池不失,是条硬朗的好汉。” 罗云生笑道:“传言大多夸张不实,罗某只是浪得虚名之辈,倒教齐王殿下谬赞了。” 李祐摇头,笑道:“是与非,本王也分得清楚的,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能博出个县侯,也是本朝的异数了,本王还听说县侯家境颇丰,而且擅理财,往后本王还得多向县侯请教,还望罗县侯不吝赐教。” 罗云生连道不敢。 不尴不尬。不咸不淡,二人就这么东一句西一句的扯着闲篇。待到酒宴将散时,罗云生竟有些微醺了。 与一众纨绔告别,齐王李祐最后一个走到罗云生面前,笑容颇有深意。 “罗县侯,我们定有再见之日,本王盼与县侯再谋一醉。” 看着齐王颇具深意的笑容,罗云生一怔。很快回神,笑着客套了几句,于是众人告别。 直到坐进回家的马车,罗云生的后背仍一阵阵的发毛。 刚才齐王那记笑容,那种被贼惦记上的感觉是肿么回事?渤海郡公的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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