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公主拒绝火葬场(重生)_长公主拒绝火葬场(重生) 第2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长公主拒绝火葬场(重生) 第22节 (第2/3页)

在高郡守心中转换,他硬着头皮继续道:“您喻体金贵,今日受此难实属下官失职……”

    “殿下,栖有话想要与您说,不知您可否借步一谈。”

    就在高郡守诚惶诚恐地劝说黎观月时,突然,宋栖开口打断了他的话,引得黎观月的眼神落在他身上。

    此时宋栖只庆幸还没重生时的那个自己还不算愚蠢,没想着真的害死黎观月,只是悄悄使闸门松动了些,否则,不等问罪,他自前世而来醒来的第一天,恐怕就会因为害死了最想挽回的人而心碎至死!

    至少现在,这件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他还有着一张底牌……宋栖的心提了起来,屏息等着黎观月的反应。

    黎观月看着眼前人,她对宋栖感情极为复杂,恨他的背叛,却也常在深夜辗转反侧:为什么?她自觉待宋栖不薄,扶他至高位、掌大权,为何宋栖还会帮着南瑜来背叛她?

    他们明明一起经历过那么多事,两人并肩、扶持相伴,情谊深重非凡,而这人怎会因南瑜所谓“真公主”的身份就反戈?

    她实在想不出原因,定定地看着宋栖,看着这把“噬主”的刀,良久,淡淡道:“其他人都先退下。”

    待到所有人都走了,屋内只剩她和宋栖两人,宋栖沉思片刻,道:

    “臣确实没有要害殿下之心,只是……”他抬起头,眼神中流转着诡深的光,毫不犹豫吐露出应娄的名字:“是应大人,那位医女南瑜,正是他手下所培养的暗探,多年潜伏在神医谷,而像这样的暗探,大越还藏着无数个。”

    果然,黎观月眼眸一动,转过眼来看他,细细地打量着,被她这样认真地看着,宋栖心口一热,死死攥着手心,才在疼痛中抑制住自己的激动,他宋栖看向她,继续缓缓道:

    “若公主有意,臣愿意为您接近应娄,得到您想要的所有东西。”

    黎观月还以为宋栖要说什么,听了他的话心里只觉得可笑的厉害——说得真好听,可惜,前世她已经被骗过一次了,没了心思继续待着,她不耐烦道:

    “应娄的事本公主自会去查,用不着你操心。只是……前一日还在他人门下尽忠,想着动手害我,今日便说要为我做事,两面三刀,背弃旧主……宋栖,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宋栖眼眸蓦地一缩,那句背弃旧主让他回想起前世的事,难堪的往事翻涌着浮现心头,他狼狈地闭上双眼,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不能承认!

    尽管宋栖要在心里恨死那个还未重生时的自己,可也知道此时决不能承认他在水闸上动了手脚——他回忆从前记忆,大概能猜出黎观月没有在始一重生时就杀了背叛过她的自己,盖因她不愿拿未发生的事情来迁怒“此世”的人。

    所以他决不能暴露自己也已经重活一世的事实,更不能给黎观月“问罪”的机会——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很难不说,她会索性直接将这一世要害她的自己给杀了!

    他眉眼间闪了一下,转瞬间就下定了决心,沉声道:“殿下,高郡守呈上的那些东西,虽不能证明臣无罪,但至少可以说明臣没有过害您的心思……”

    他打定主意一口咬死,没想到话说一半,就被黎观月出声毫不留情地打断:

    “宋栖,本公主根本不相信这些东西!”

    黎观月看着跪伏在地上的青年,面无表情将手中高郡守呈上来的那叠纸向他扔去,纷飞的纸张甩在宋栖脸上,打得他脸一偏。

    “你不是大意,不是不想害我,只是没找到机会而已,如若让你成长起来,你会变成最利的一把刀。”她平静地说,像是陈述一个事实。

    宋栖闻言抬头,眼眸颤动,他紧紧盯着黎观月的面容,想从中找出些动容的痕迹。

    可站着的人面若桃李,眼睛微微弯起,话语却冰冷:“但我并不想要你这把刀,所以——不为我所用的,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她突然不想现在就杀宋栖了,这人做事干净,她确实从那些东西里看不出来他的嫌疑,但看他这么努力,让黎观月想出了其它有趣的主意。

    她用手中的那柄剑轻轻拍了拍宋栖的脸,是十足的羞辱姿态:“本公主不会罢你的官,堂堂探花郎,大好的贤才,犯了‘小错’就罢免——本公主不会教人落下口舌。只是宋大人,你的仕途这一生就到这儿了。”

    “去北疆做个九品小官吧,今生不要再想着高升,也无需再回京畿。你只配挖空心思,却也只能烂在泥里,永远,永远与你想要的青云之上相隔万里,喔,不对,是近在咫尺,但是水中捞月。”

    黎观月笑笑,不顾宋栖闻言的一瞬间眼中爆发出的难以置信和慌乱,她站直身子,抬步就要走,被慌了神的宋栖一把拽住了裙角——

    “观……殿下,您不能这样!”

    宋栖此时才是真正乱了方寸,他想过黎观月会将他下狱,想过黎观月会恨到给他一剑,再惨烈的后果他都考虑过,只要他还活着,就能有办法做出改变,改变这一世两人的命运和结局——可他却从来没想过,黎观月竟然是要将他贬离京畿,彻底断绝他所有的路!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