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陪我打游戏_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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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ve016 我觉得那很好玩 (第1/1页)

    有时候我希望时间停在那里,哪也别去。

    这绝不是奢望。

    每个人都有对上帝提出上述要求的权力。

    圣经里写的——

    主发明了相机,为了把时间停在画面里。

    ……

    回家的列车上我满脑子都是亚希的事情。

    我发现我喜欢她。

    因为她吻了我。

    这逻辑听起来很怪,可确实如此——

    我决定喜欢一个喜欢自己的人。

    这很安全,也很优越。

    我常想如果那天她没有吻我,我大概不会任由自己喜欢上她。

    在我看来所有关于恋爱的感觉都是可控的。

    区别仅仅在于你是否放任自己。

    人类并没有被设计成一定要爱上某人,感情只是文明演化的过程中为繁殖行为盖上的遮羞布。

    我承认会这么想的自己非常冷漠。

    但这没什么不妥。

    我给亚希发了短信,说我想继续那之后的事情。

    亚希秒回了三个生气的表情。

    ……

    09年的寒假相当难熬——

    我爸下岗了。

    跟电视剧里那些没用的中年男人一样。

    所有的怨气都洒到我的头上——

    你他妈没用的东西,你看看别人,你有什么资格和你哥哥姐姐坐在一起。

    我知道他指桑骂槐。

    他恨的是他单位,他上级,或者他自己。

    所以没有跟他计较。

    我很早就出门游荡,偶尔在网吧过夜。

    那段时间整个人都是空的,没什么目的。

    我挺想干点有价值的事情,留下点什么痕迹。

    却又不知道具体。

    我是说我学过许多东西——

    可我接受的教育只让我看清自己讨厌什么。

    我只能依排除法生存。

    翻着手机相册里随便拍到的路人,或者坐在量贩门口吸烟。

    ……

    就是在这样的前提下,

    我偷了一次东西。

    在这里我不想讨论道德与正义,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才是做人的乐趣。

    家附近的大文具店,临近春节还在营业。

    第一次偷的东西我已经记不详细。

    但我知道那是只笔。

    毕竟我只偷过笔。

    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美。

    它跟其他笔一样插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感。

    你很容易看到它。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眼。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为了证明这点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果然写不出来。

    一只写不出字的笔——

    居然穿得花花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

    真是贱笔。

    ……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把它塞进袖口,捏紧袖子,出了文具店。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第一次没被发现。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找个石凳坐下,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出来透气。

    “再给你一次机会。”我这么想过。

    所以按出笔尖,在自己的手背上试试——还是写不出来。

    果然是只废笔。

    我不喜欢不能写字的笔,不喜欢不能写字却打扮鲜艳的笔,更不喜欢它在笔筒里与其他笔之间的疏离。

    我把它扔到地上,跳起来,踩了一下,两下,三下。

    它碎裂成块。

    但一切还没有结束,绑架与撕票只是我行动的前半。

    被踏烂的“尸体残骸”被我用脚聚到一块,拿餐巾纸包起来。

    我握着“尸袋”,回到绑架的案发现场,那间光线阴暗的大文具店。

    将碎成数块的尸体连同包裹它们的餐巾纸一起,悄悄放回它原先所在的笔筒里。

    ……

    一次完美的犯案。

    无声的绑架,没有目击者的碎尸,忽然回到失踪现场的尸体碎块。

    假设让现在的我分析,我也许会说这么做是想要警示些什么,对其他的笔,也可能对我自己。

    但我估摸当时的自己没想这么多。

    觉得好玩就干了。

    哪来那些狗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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