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明星太猛了_第二百一十二章 干嘛那么卖力?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二百一十二章 干嘛那么卖力? (第2/2页)

虽然如原版那般接地气,但在资金上面要充足许多。

    影片投资几千万,比之原版翻了十倍有余。

    不过放在如今的行情也是小成本影片。

    董政出演这部剧的男一号包世宏。

    拿的片酬,而且还是友情价。

    出演麦克这个国际大盗的演员叫林祖华,一个香江籍的演员。

    知名度不低,但如今已经凉了。

    不是自身的原因,而是市场的问题。

    如今,不少动作片之中都有他的身影。

    不过,皆是配角。

    他如今也就三十来岁。

    出名早,凉得也早。

    时运不济吧。

    当然,也有其公司的原因在。

    他不仅仅出演麦克,里面涉及的一些动作,也都出至他之手。

    不过,他却不是这部剧的动作指导。

    毕竟只是一部小成本喜剧片影片。

    里面的涉及的动作其实也不多。

    打戏估计也就包世宏在电梯撞见麦克,然后.

    原版没有什么动作,镜头一晃,包世宏就见其擒住了。

    这里面有些动作,但也不多。

    那动作也颇有喜剧效果,符合整部剧的风格。

    “有没有来内地发展的想法?”张盛问及林祖华。

    “若有机会,那自然好啊!”林祖华一笑。

    香江很多有门路的演员都往内地走了。

    毕竟,香江每年能拍几部电影?

    僧多粥少。

    内地就不一样,市场大,机会多。

    这次他接《疯狂的石头》这么一部喜剧片,而且还免费客串动作设计,不就是想寻个机会打入内地么?

    他如今还年轻,又岂会甘心这样沉寂下去,又岂会甘心一直在港片之中打酱油?

    他红过,自然比其他人更想。

    “有合约在身么?”张盛问道。

    “有!”林祖华说道,“不过,明年到期。”

    “电影方面,长盛娱乐暂时不会考虑动作类的影片。”张盛说道,“不过,电视剧上面,长盛娱乐应该会拍一些功夫剧,以及武侠剧,你若有意,不妨来长盛娱乐。”

    “好!”

    林祖华笑着答道。

    长盛娱乐就是这部影片的制作出品方,林祖华自然知晓。

    去年成立的,一部空手套白狼的《夜.店》在春节档把众星云集的《重案》都给压在了身下。

    林祖华自然清楚。

    他在《重案》之中,还有几个镜头呢。

    长盛娱乐如今虽然是个小公司,可他听闻有麒麟集团和蓬莱集团的背景。

    有背景有人脉关系,即便如今是个小公司,但发展起来,恐怕也不容忽视。

    何况,以他如今的情况去了大公司能被重视?

    至于从电影咖变成了电视咖,林祖华并不在意。

    他又不是没拍过电视剧。

    如今的香江演员,尤其是他这种凉咖有戏拍就不错了。

    何况,电视剧无疑比电影更容易在内地打开知名度。

    长盛娱乐如今签约艺人不多,他去了,男主什么的不奢望,重要角色应该是没问题的。

    再差,能比现在差?

    “你不是要把彭玉乾打造成功夫巨星么?”周钊有些不解的问道,“怎么想着把林祖华也签进公司?”

    “有些角色,彭玉乾演不过。”张盛摇头,说道,“林祖华那人不错,给他机会,翻红的可能性很大。”

    一番翻红,那么公司就赚。

    这种容易翻红的人,投入远远比捧新人少。

    “《精武门》那剧,老纪怎么说?”张盛接着问道。

    张盛口中的老纪叫纪鸿升,电视圈有名的制片人,也导演过不少电视剧。

    如今被周钊给挖来长盛娱乐了。

    吕文华负责电影,而他就负责电视剧。

    张盛欲拍《精武门》,并没有独断专行,直接拍板,而是准备先听听纪鸿升的意见。

    好剧,有时候也需要考虑市场环境的。

    今年播,或许大火。

    可若是提前或者推后几年,或许就会扑。

    拍什么剧,有时候也是要看市场情况的。

    “跟老钟去香江了,准备邀请个合适的导演。”周钊说道,“他说这部剧拍好了,很有可能大火。”

    “那就好!”

    张盛一听说道。

    心中的担忧放下了。

    前世那部剧有多火,张盛可是很清楚的。

    那是真火遍国内外。

    可若是搬过来之后扑了,张盛怎么也有些难以接受。

    “老纪说你若出演陈真的话,风险更小。”周钊说道。

    有可能大火,并不代表就没风险。

    “让他别打我主意。”张盛摇头说道,“我现在对演戏没什么兴趣了。”

    “若是邀请顾思思出演武田由美呢?”周钊问道。

    “没有!”

    张盛摇头,说道。

    出演电视剧,太浪费挣钱的时间了。

    (本章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