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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燕雀鸿鹄 (第2/2页)
倒是顺手带上了这玩意儿。”吴胜举了举手中的长命锁,笑道:“怎么说也是祖上传下来的辟邪挡灾的东西,送给伱先留着。等我有孩子了,兄弟可得记得还给我!” 他的长命锁当然算不得什么宝贝,祖传倒是真的,却也只是铁制,中间写着“长命富贵”四字,多多少少是个心意和念想。 “你这......” 陈广手掌在自己身上四处寻摸,两袖空空,好不容易翻出一点银子,尴尬的发现还是之前他们混的最窘迫之时公尚过送的。 这要是再当临别礼物,多多少少有点不要脸了吧? 尴尬之际,陈广心念一动,干脆的从身下捧起一堆土,面不改色的说道:“我听闻,古来有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之说。咱这深山之中也寻不得鹅毛,我就送兄弟一捧土,无论什么时候都可落叶归根。” “哈哈。” 公尚过大笑,倒也没有推辞,寻个瓶子将土装进去,又接过长命锁,不再多言,而是轻轻挥手,“有缘再见。” 话音落下,他翻身上马,唯有一杆银枪相伴在身侧,没有丝毫迟疑的纵马而去。 目视着那道渐渐离去的背影,陈广终究没有忍住,踏前一步,高声喊道:“苟富贵,勿相忘!” 声音自漫山遍野间传荡开来,群山应和,似乎整个天下都是这样的声音。 隐隐约约间,陈广听到一字自风中飘来。 “好!” 身影远去,天地无尘,山河有影。 二人站在那里良久,心中明白,这一去啊,再想相见怕是难了。 “这位好兄弟......不是一般人啊!” 良久之后,陈广站在那里,幽幽道。 “是啊。” 吴胜微微点头。 正是知道这一点,他们才没有过多的挽留。 有些人只是初见,便明白其不同寻常,能够有幸共走一段路都是难得。 目光仍旧注视着远方,似乎那人还未远离此地,吴胜感慨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鸿鹄一相逢,归期自有无定数。 “切,燕雀也有燕雀的活法!” 陈广撇了撇嘴,“走了。” 燕雀,也有燕雀的活儿要干,不能总是盯着鸿鹄想当然。 ...... 快马奔驰,一路上公尚过再未耽误半点时间,归心似箭。 这几个月的时间,他看到了太多的苦难,有太多想说的话憋在心间。 这份收获弥足珍贵,也终于让他认识到了大月究竟处在何等危难的地步。 万寿仙宫,如今差不多也要修建好了吧? 但愿此事过后,再无别事消耗民力,让这大月生活的千千万万的子民啊,休息休息吧! 皇都在望,公尚过的表情却也愈发严肃。 真正进入皇都之后,他却并未去第一时间找墨丘或者顾担,反而是来到一处客栈前。 见到他之后,掌柜连忙将他带到无人的包厢,拿出一封信件。 “公子,这是三天前就递过来的。说是十万火急,您始终不在,老奴我也不敢打开看......”掌柜的如此说道。 “十万火急?” 公尚过眉头皱了起来,十万火急,那就只能是战事。 难不成,张将军还能大输? 接过信件,擦去火漆,拿出书信,公尚过彻底僵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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