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跳蛋寶貝_《睡美人篇》6.跳蛋寶貝克麗絲與跳蛋女僕可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睡美人篇》6.跳蛋寶貝克麗絲與跳蛋女僕可 (第2/3页)



    那可是天才啊!上天永远不是公平的。克丽丝既是银发异色瞳的美女,又找到了自己擅长的乐器。

    短短一个月,「花园」就敲定了克丽丝的出道时间。

    等克丽丝出道之后,克丽丝就可以开始她的跳蛋宝贝演艺生涯,并且开始还钱了。

    可丽露真的很羡慕。

    「花园」对音乐的品质要求严格。原来不是所有长得漂亮的女孩来到「花园」都可以成为跳蛋宝贝。

    克丽丝只是特例中的特例。

    要不是克丽丝流落「花园」,她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拥有如此的音乐天份。

    而可丽露也不会知道现实如此残酷。她一辈子也吹不出克丽丝演奏时散发出来的那种光彩。

    成为跳蛋宝贝之后才可以开始还钱。那么无法成为跳蛋宝贝的她呢?

    可丽露的跳蛋宝贝生涯还没开始,就已经要被宣判结束了。

    无法成为跳蛋宝贝的可丽露该如何是好?她该如何还清「花园」为她揽下的债务?

    方法当然是有的。如果她执意要成为跳蛋宝贝,她可以离开「花园」去找愿意签下她的跳蛋宝贝事务所安排出道。

    如果可丽露还是当不成跳蛋宝贝,那么她可以转而去当跳蛋女僕。就算接受训练过后被判定为不适任、当不成跳蛋女僕,「花园」旗下还有许多廉价的「娱乐设施」可以收容她。

    只要她签下由「花园」拟定的合约,只要她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花园」不怕她赚不到钱,「花园」不怕她拿不出赚到的钱来还。

    就在可丽露打算放弃音乐而转往她的「第三次人生」的时候,她看着克丽丝吹奏,又看看自己手中的单簧管,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同时也发现了她可能可以做的事。

    克丽丝吹奏的时候,她的身边围绕着光彩,她的长号反而没有什么亮眼之处。

    相较之下,可丽露吹奏的音符虽然普通,但是她手中的单簧管光彩夺目。

    「你的长号借我一下。」

    「介意我帮你进行保养吗?」

    「啊!我一直都很不擅长做这种事呢!」

    结果在可丽露的保养下,克丽丝的长号重新发出动人的光彩,成为匹配克丽丝演奏光环的一把美丽艺品。

    「好棒喔!」克丽丝讚美道。「可丽露的手指真的好灵巧喔!」

    可丽露收到讚美,也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开心,还是她下了某一个决心。

    她露出了一个非常苦涩的笑容并且说道:「果然!我还是得成为跳蛋女僕才行!」

    克丽丝并不能完全理解可丽露那句话的含意。但她只知道可丽露真的跑去参加跳蛋女僕培训,并且拿出成果了。

    而且可丽露为了宣示她的决心,她把她好不容易留长的头发一口气剪短了。

    她留了一个跳蛋女僕常见的鲍伯头,真的很适合她。

    当可丽露换上女僕装时,不句言笑的美丽脸庞和紧缩臀部、为主人坚挺着乳房的肃穆站姿更是告诉所有人:她准备好成为一个跳蛋女僕了。

    「天才啊!」

    「花园」里负责培训的老师们不论是看到克丽丝还是可丽露,他们都会这么说。

    而且当两人一起出现时,「花园」里负责培训的老师们还会直说这是奇蹟,竟让两名天才在此相遇。竟让两名天才在「花园」里同住一寝。其中一人只花了一个月就成为具有演出水准的跳蛋宝贝,而另一位更是只用了一个星期就成为足以登上竞标台的跳蛋女僕。

    「你已经决定成为跳蛋宝贝了吗?」可丽露问。

    而克丽丝回答:「是的。我的长号就麻烦你了。」

    可丽露一边做着例行性保养一边说道:「当跳蛋宝贝……很辛苦的吧?」

    这是两个人彼此的第二次人生。一旦走错路,大概都不会有回头的机会了。她们是好朋友,都怕对方因为选错方向而吃苦。

    可丽露说:「演出的时候,一旦跳蛋让你『那个』……『那个』……你还是得继续演奏……」

    可丽露不好意思说「高潮」。

    她继续说到:「然而跳蛋女僕一旦『那个』……主人就会解除跳蛋女僕的苦难,让跳蛋内衣传过来的刺激停下来……」

    两个人都没有体验过跳蛋的威力。说也奇怪,「花园」在培训她们的时候,从来就没有让她们使用过跳蛋。就连可丽露去参加跳蛋女僕培训的时候,她也没有机会穿上跳蛋内衣。

    跳蛋宝贝和跳蛋女僕对跳蛋或是跳蛋内衣的「初体验」都只会发生在台上,或是第一次进到职场服务主人的时候。

    跳蛋塞在里面动起来的时候究竟会怎么样呢?就算是过去贵为千金大小姐的克丽丝也没有买过跳蛋来尝试。因此克丽丝回答说:「总会有办法的吧?因为我喜欢音乐啊!」

    「倒是成为跳蛋女僕才辛苦吧?」

    可丽露不但帮克丽丝保养长号。保养完之后还开始帮克丽丝护理她的银色长发。

    克丽丝说:「我出生之后从没做过家事。一直到现在都还是笨手笨脚。要不是可丽露和我同住一寝,这个房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