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刻骨铭心_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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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1/4页)

    我和她,在那年的盛夏相恋,同一年冬天就分手了。直到如今,我依然无法爱上别人。

    有人用「刻骨铭心」这句话形容爱情。

    在骨头上雕刻,腐蚀到心脏,只有强酸或利刃之类恐怖的东西吧!难道爱情也是这样?

    有些事,一辈子试过一次就够了。

    有些人,爱过一次就够了。

    该怎么形容黎少白这个人呢?很多人会用「优秀」形容他。

    「优秀」这个词是很广义的,可以随任何人主观的感觉加以定义。长相俊美是一种优秀,头脑发达是另一种优秀,善于处世手腕灵活,或者拥有高超的技能也是优秀。

    虽然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持有不同的观点和感受,但实际上,「社会」并不像动物园那样住了几百种动物,而是只由一种被称作人类的动物所构成,因此大多数人的感觉都十分相似,对于甚么是优秀也有近似的定义。

    黎少白是符合这种定义的优秀人种。

    我认识他很久了。

    有一回我试着追溯自己「最早的记忆」,想起来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白」,是我和小白在幼稚园抢玩具的记忆。

    也许是因为从幼稚园一直到高中毕业都是同班同学,算得上最标准的「青梅竹马」,因此他从没把我当女孩子对待。

    也不能这么说吧?毕竟也有青梅竹马长大后就结婚的。但我从小到大从未有过嫁给他的念头,一次都没有。

    恋爱或结婚这种事我也曾想过,在我的少女头脑中编织着不可告人的白马王子的幻想。然而幻想中白马王子的身体完全无法和黎少白的头接在一起,就像在四合院的农家墙上掛一幅莫内的画,怎么看都觉得突兀。

    不过在旁人的眼中,我和黎少白站在一起一点也不突兀。

    高中毕业那年,他身高一八七,我一七五。女孩子长到一七五可不多,无论站在哪儿都显得突兀,除非站在他身边。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因为大家都这么说。那年纪的我还太不清楚男生女生的分别,只觉得他是男生,又是好朋友,所以就是男朋友囉!直到国中二年级我才有了性觉醒。

    在我还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自己是同性恋者了。而让我有自知之明的人也是黎少白。上高中之后我们经常一块儿泡妞,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计其数。然而以成功率来说,我是难以望其项背的,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们不是一起泡妞,而是他泡妞,我打下手。

    黎少白的优秀,在他泡妞时格外醒目。他似乎天生就有让女孩子快乐的能力。

    身材高大的他,很清楚身高的优势和劣势,他知道甚么时候该表现出男子气概和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甚么时候该隐藏身高,只用柔美圆润的嗓音融化对方的心防。即使不说话,一双温柔深邃的大眼睛也能让女孩子脸红心跳。我看多了,我是他泡妞进化史的见证人。

    黎少白的妈妈是法国人,有着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每次去他家我都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每年春节我都会去他家拜年。据说他们黎家在广东是超级望族,在台湾的亲戚也有几百人,过年的时候聚在一起十分壮观,一大群广东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和超级宏亮的嗓门聊天,听在耳里简直就像吵架,连放鞭炮都盖不过他们的声音。

    餐桌上永远有人不停上菜,吃饱的就移动到偏厅打麻将,然后换另一批人上桌继续吃,继续上菜。在鼎沸的人群中我不用花一秒鐘就能找到黎妈妈的位置,一个美丽而孤立的法国女子。

    我喜欢她,只有她一个人察觉我是这世上唯一的我,不像黎家其他人都把我当成小白未过门的媳妇儿。

    临走时,小白爸爸总会交给我一长串腊肉和香肠要我带回家。很独特的风味,和台湾香肠完全不一样。在我双手拎着沉重的食物时,美丽的黎妈妈就默默地在我口袋里塞进红包,再加上一个让人脸红的微笑。

    在我记忆中她从没对小白那样笑过,让我觉得这个笑容是特别为我订做的。她嫁给小白爸爸三十年了,始终不会说国语,也不会说广东话。据说夫妻之间的沟通使用英语。

    黎少白从爸爸那儿遗传了身高,从妈妈那儿遗传了漂亮的脸。幸运女神将好的基因都蒐集到他身上了,以至于他一年要用掉十几个女朋友,彷彿以这种方式报答幸运女神的眷顾。

    他曾说,等他交过一百个女朋友,就要和第一百零一个结婚。很久以后,台北盖起了一零一大楼,他依然没结婚。我认为这个人一辈子都不会结婚的。

    对我来说,和他一起去泡妞只是好玩罢了,并没有真的期待甚么。女孩子可能会喜欢我,却会爱上他;喜欢和爱到底是不一样的。即使上了床也不一样。

    针对这个问题,黎少白的答案是──你不专心。

    「任何事,就算只是泡妞都应该专心一志,全力以赴。你功课不好跟把不到马子,理由是一样的。」

    其实我也能专心做一件事,只是不多,不像他那样事事都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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