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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高门 第69节 (第1/3页)
马兰香发现这陆璘比七年前还和气,那时候他眉眼总是淡淡的,看着温和有礼,其实是不太愿意搭理她们,但这次却不同,他的神态虽然仍有一种做官的贵气,但那种客气的感觉就像他是晚辈,是她的侄女婿一样。 上次的事都互相骂过了,也没有实实在在的损失,马兰香很快道:“那个没事的,他也是不知道,也没做什么,小孩子家家的,不妨事。” “是他胡作非为,不讲道理,三婶能原谅他,是三婶大度,我代他也替自己谢过三婶。” 双方说好后,陆璘就说起状纸上的事:“三婶是之前问过周家,他们说要十八两才肯卖房?” “是,一分也不肯少。”马兰香生气道:“这不是不讲道理么,当初他从菀丫头手里就是十两买的,这过了几年,房子都旧了,反倒还要涨到十八两,分明就是欺负人! “当年那是什么情况,其实他们当初就是看见咱们遭难,故意狠心压价,那么好的房子,说出去都没人信!现在竟然一口气要涨那么多!” 陆璘沉默了一会儿。 其实下面的吏员驳回状纸也是按章办事,三婶告周家,要原价拿回房子是不可能的。 不管当时他们是不是趁火打劫故意压价,那也是双方同意的,白字黑字自愿签好的契约,现在他要卖,也可以想卖多少就卖多少,这是他的自由。 的确不厚道,但并不违背买卖律法。 “这个房子县衙也没有权力判他十两银子卖给您,但他们开这么高的价,无非是觉得这房子值这价,这买卖的事,就看双方的想法和意愿。 “三婶说的对,这房子如今旧了,长期无人看顾,也会越来越荒败,我手下有些能说会道的人,我可以派人去劝劝这周家人,如果顺利,兴许他们愿意便宜一些卖。”陆璘说。 马兰香失落:“是这样啊……那,他能听劝么?” 陆璘道:“不妨一试,而且这事确实是他们做得不厚道,三婶最多想出多少钱买?” 马兰香见他还问这个,便觉得可能有希望,回道:“十……二两?或十两。” 陆璘点点头:“好,我有机会派人去劝劝,若是成了,也算我对三婶的致歉。” “这……那个事都过去了,而且也不是你的错……”马兰香连忙道。 陆璘又说:“三婶来找我这事就不要给菀菀说了,她并不喜欢我,我怕她生气,反而影响这买卖。” 马兰香立刻点头:“好,我先不和她说。” 陆璘又宽慰嘱咐她几句,才送她离开。 从县衙大门出去,马兰香又欢喜,又为难,一是这事好像真的有希望,看陆璘的样子似乎能办成,这样她就能用十两或是十二两银子买回大伯家的房子,二是她找了陆璘办这事,还瞒着菀丫头。 这欠陆璘的,可是个大人情。 瞒着菀丫头,也着实不该。 但那么多银子的诱惑,让她忍不住继续朝着这个方向走……本来十两银子就要花上他们家所有的积蓄,还要借,而十八两,则是卖了他们也拿不到。 和实实在在的房子比起来、和未来的日子比起来,其他骨气亲情什么的,都算不得什么,暂时该放下就放下吧,陆璘他是对不起菀菀,这帮他们一点,也好像是应该的? 如此一劝自己,马兰香便放心起来,对她来说,只要能拿回那房子,其他的事她都愿去承受。 第69章 陆璘将三婶的状纸拿在手上,再一次去看上面的文字。 说的是买卖房屋的过程,读出的却是一个少女的孤弱无助。他想拿回那房子,就算她不要了,他也想让那房子回到施家人手中,让她若想看,随时能去看看。 这事他并没有委托别人,而是隔两天自己乘马车去了省城,找到周铁根。 周铁根随岳父一起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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