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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1章 (第1/2页)
“完了完了,up凉了,小事烧纸,大事挖坟。” “倒在第三轮也不错了,光是那个欠款表格我就看不懂。” “……” 网友们长吁短叹,都在为秦牧鸣不平。 第四百零九章 民法典,倒背如流! 作为秦牧的粉丝。 他们十分清楚秦牧擅长的地方是什么。 而这个抽签…… 跟秦牧所擅长的刑事八竿子打不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是我见过的所有张三里最有钱的。” “动不动就能借给别人一个亿,已经是张三界里的天花板了吧?” “这个欠款表格到底是咋回事?论坛里有大佬能看懂吗?” “求科普一下,这个案子目前哪边占据优势?” “跟着up学了这么久的刑法,结果……我发现我看不懂这个案子了。” “……” 论坛里。 许多网友都是懵逼状态,完全看不懂这个案子。 前两轮案子…… 他们还能根据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分析一二,至少看得懂局势。 而这个案子他们根本看不懂。 连谁优谁劣都没搞清楚。 好在论坛里…… 似乎潜藏了许多大佬,卧虎藏龙。 没多久就有人主动冒泡,发帖解释这个案子的局势。 “张三给李四借了钱,但属于口头约定,没有借据,没有欠条,没有盖章签字,更没有汇款凭证,原本李四是完全可以不承认的。” 在这个案件里。 张三和李四是肝胆相照的至交好友。 在喝醉酒之后。 张三给李四出借了1.5亿元,全口头协议。 没有任何证据。 在法律上。 这是作不了数的,法院也不会承认存在1.5亿元的债务关系。 更别说…… 这些钱并未转账到李四的私人账户中,连转款凭证都没有。 但…… 在李四代为经营1.5亿元,借此来炒股的时候。 却出现了亏损。 张三和李四协商后,李四在亏损欠款中签了字,表示愿意三个月内归还所欠下的5000万元。 这就出现了问题。 因为他签字了,就代表承认这份债务关系。 加上前述事实…… 法院大概率会认为张三和李四之间存在这种债务关系。 而秦牧身为李四的辩护律师。 这场官司将非常难打! “不是吧?又是天崩开局?up最近手气这么臭的吗?什么时候能打打顺风局?” “好家伙,那岂不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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