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_第1111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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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1章 (第1/2页)

    “我现在有个问题,那up传授了那么多的犯罪方法,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啊?”

    “这个……就要去问问up了。”

    “……”

    那些在关注模拟庭审的网友们,都一副开了眼的样子。

    秦牧起诉的这个罪名……

    他们从没听过。

    也没想过写个剧本真的能构成犯罪。

    要知道。

    这个和教唆犯罪不同,教唆犯罪是告诉别人怎么去犯罪。

    让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生出犯罪动机,从而犯罪。

    属于共犯。

    而这个……

    只是传授方法,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参与,同样也构成了犯罪。

    同理。

    秦牧发布了那么多视频,被有心人学了方法去犯罪……

    岂不是说秦牧已经是“罪行累累”了?

    “应该不至于,up不可能傻到犯这种错误。”

    众人转念一想。

    又觉得秦牧不可能给自己留下这种漏洞。

    第四百一十五章 兴奋的张玮

    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连续三年。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佐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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