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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陷入了修罗场 第46节 (第1/2页)
“约炮,我和他约炮好不好?”林九开始游走在危险的边缘。 宋时居然真的认真思考了两秒。 还是苏斯川自己用最后一丝的清醒挣扎着回答:“不用。” “我……自己来就行。” 宋时惭愧,他居然差点也犯了这样危险的错误。 他那被小说带跑的脑子终于运转起来:“去什么房间,直接去医院!” 宋时说:“林九,你来开车,去昙华医院,也就十多分钟的车程,很快就到了。” 宋时说着就把车钥匙抛给了他。 林九拿到钥匙一愣。 宋时的宾利呢? 宋时破产改开大众了? 宋时坐到车上两分钟就开始后悔了。 人家苏斯川不知道豪门文里这种特效药的恐怖,他一个任务者,看完了整本小说的,还能不清楚吗? 一坐上车,宋时就发现不对了。 车里的空间小。 高尔夫是两厢车,后座本来就小。 驾驶座再往后推一点,那几乎只能放下两条腿。 宋时为了让苏斯川坐得舒服点,他自己选择坐在驾驶座后面,挤得压根就不能动。 于是就只有苏斯川就可以对他为所欲为了。 苏斯川本来是靠在宋时身上的,他身上太热了,宋时身上凉快点,他就尽力地将自己和宋时贴得紧一点。 宋时想到书中曾经对苏斯川的一次描写,说他就像菟丝子一样柔软。 宋时怀疑这个作者是个文盲,因为菟丝子可是非常可怕的寄生植物,被它缠绕上,就只有死亡这一个下场。 就像现在的宋时一样,他根本挣脱不开苏斯川对他的束缚。 他在知道苏斯川是苏斯川之前,真正认识的主角受只有林知隽一个人。 林知隽真的很像书里描写的那样,所以他就信了豪门文的鬼话。 苏斯川到底柔弱在哪里了啊! 难道这就是学生爱情与成年人爱情的区别吗? 苏斯川呼出的气都是滚烫的,他的脸颊贴在被他撕扯开的宋时的肩膀处,他只要一歪头,就能触碰到宋时的脸。 他的视线下移。 车里的光线昏暗,宋时靠在窗边,路灯正好能照在他的脖颈,时亮时暗。 苏斯川眯起眼睛,加了料的酒的作用让他产生了一点奇怪的幻觉,他自己都搞不清现在的他还是不是他,他的意识好像远了,又好像近在咫尺。 他仿佛还嗅到了一点清甜的香味,他看不到宋时的脸,却能够迅速的在脑海里脑补出他扮演的各种角色。 都很可爱。 但都没有刚才暴揍郑明野时候帅。 刚刚宋时暴揍郑明野的时候真的很好看。 他那张脸本来就长得好,冷下来的时候优越的线条更加流畅,五官轮廓分明,在ktv那种地方的灯光下,有种让人呼吸一滞的美。 不太像现实世界里会有的。 宋时出拳的时候一向干净利落,所以尽管他有那么多人设和面具,苏斯川还是已经就能看到他的灵魂。 正义、善良且绝不拖沓,行动力超强。 苏斯川的意识昏昏沉沉的,那杯酒下,他的五感被无限放大了,耳畔是宋时的呼吸声,浅浅的,还有点急促。 他忍不住笑了一声。 不是说是纨绔富二代吗? 这点小场面就呼吸急促了吗? 果然还是不适合这个角色。 忽然,苏斯川的视线里捕捉到宋时脖子上的一点红。 估计是在和郑明野扭打在一起的时候,被碎玻璃渣子刮破了一点皮,所以渗出一点鲜红的血。 好碍眼。 苏斯川眯起眼睛。 “嘶——!”宋时没忍住,他小声惊呼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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