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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闪婚媳妇爱囤货 第21节 (第3/3页)
于这种事在国内一直都是民不告,官不究。 孙秀娥当然也知道法律不允许十八岁以下的女孩子结婚,但是两边父母你情我愿,女孩子本身也不出来求助,她作为妇女主任自然会装聋作哑了。 不过孙秀娥很清楚她这会儿被林四月请来的用处,所以她干脆板起了脸:“我说红梅她娘啊,红梅才多大啊你竟然要把她徐给一个三十来岁老结巴,这事儿我不知道就罢了,我知道了那肯定是不能不管的。” 秦母最是欺软怕硬了,她不敢跟妇女主任硬刚。 她开始诉起了委屈:“孙主任,我也是没办法啊。我家三小子过了年就23了,你也知道他不到一米六,长得还黑,嘴还笨,不好娶媳妇啊。家里没钱帮他娶媳妇,我只能拿红梅给他换个媳妇回来了。” 孙秀娥到是能理解秦母的心情,但她还是一脸大公无私的表情:“你家老三没媳妇你着急我能理解,但也不能为了老三娶媳妇就要把闺女朝火坑里推吧。”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秦红梅开口了:“娘,如果你非得逼我嫁给那个老结巴,我马上就一头碰死。” 说着秦红梅就要去撞墙。 手疾眼快的王琴忙把人给拦住。 林四月不紧不慢的开口了:“大娘,红梅是你闺女,她的倔脾气我想你比我更清楚。如果你非得逼红梅,她可能真的就撞死拉倒了。你想让我和天佑哥拿钱帮秦老三娶媳妇,那就答应让红梅跟着我们。” 秦天宝眼珠子转了转,然后把嘴巴凑到秦母耳边抵语:“娘,如果你不答应的话,那可真的就人财两空了,咱们可以多跟他们两口子要几个钱。” 秦母搓了两下衣角,经过再三权衡后她这才开口:“让红梅跟着你们两口子也行,那你们两口子得给我四百块钱。” 俗话说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为了多从秦天佑手里抠点儿钱,秦母或者说他们这一家子真的是连最基本的廉耻都不要了。 秦天佑手里那些钱那可是他用命换来的啊,秦母他们可管不了这么多。 一听秦母张口就要四百块,林四月差一点来一个国骂串烧脱口秀。 秦天佑到是显得很平静:“用四百块买下红梅的自由,很值。四月,把纸笔拿过来。” 林四月迟疑了一下,然后就按照秦天佑的意思拿来了纸笔。 拿过纸笔后,秦天佑目光森冷的看向秦母他们:“二叔三叔,还有秀娥婶子就是见证人。从今以后红梅跟着我们两口子,她将来结婚也好,发大财也罢都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 接着秦天佑又看向了耷拉着脑袋的秦红梅:“红梅,你可想好了,你如果下定决心跟着我们,从今往后你不可以跟那边再有瓜葛。我和你嫂子用四百块帮你得到自由,将来你混好了,这四百块必须得还给我们。口说无凭,咱们双方必须得立字为证。” “大哥,只要你和大嫂肯收留我,我愿意跟着你们。”秦红梅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做出了决定:“这四百块就当是我跟大哥大嫂借的,将来我有钱了肯定还。” 说着秦红梅就从秦天佑那里拿过纸笔,准备立字为证。 秦天宝的媳妇王琴开口了:“再怎么说红梅是娘十月怀胎生的,还吃了娘一两年奶水。如果爹娘将来老了不能动弹了,红梅不应该养老吗?还有大哥你,你虽然不是爹娘生的,但是他们把你捡回来把你抚养长大的,你就——” 秦天佑没有耐心听王琴继续絮叨:“放心吧,他们俩将来动弹不动了,红梅要赡养他们我不会阻挠的。至于我,到时候你们亲生的出多少钱,我就出多少钱。” 既然双方把一切都说开了,接下来就按照秦天佑说的直接立下了字据,秦二叔秦三叔还有孙秀娥当见证人,他们也在上头签了字。 等字据立好了以后,林四月就拿出了四十张大团结。 秦母也好,秦天宝两口子也罢他们还是头一次一次性见到四百块钱呢。 他们看大团结的眼神儿有绿光在闪烁。 这一刻,秦红梅的心真的比冰块儿还凉。 她虽然单纯,善良,但她不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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