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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了一晚上。” 我洗碗的时候他撒娇地在我背后抱住我,头搁在我肩膀上,“能一起洗澡吗?” 我说:“滚!有你这么不矜持的吗?” “女孩子才要矜持呢,我们俩大男人要什么矜持啊?” 于是果然在浴室里折腾了好一会,回到床上宛如两条死狗。当然是去了罗纨起的床,毕竟是六万多刀的床,比我那个二手市场买来的奢侈太多。 他的床上有淡淡的香气,让人很舒心,他揽着我的腰,头仍然埋在我肩窝。 比起上次他哭着求安慰,这次关系真的是有了决定性的进展。 我把玩着他的头发,问:“你是什么时候发现你喜欢男的啊?” “搬来跟你住以后啊。你呢?” “初中吧。” “那你以前有男朋友吗?” “没有。你呢?” “巧了,我也没有。” 我们俩傻笑起来。 “那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啊?” “不知道啊,就是渐渐的就发现了啊。你呢?” “看你哭还觉得你可爱的时候?我也不确定。没有标志性的时刻,就是有一天忽然觉得,啊,你好帅,我喜欢你。”我看着他,他的眼睛在黑暗中眨巴眨巴。 我们又相视笑了。 “傻透了,”他说,“但是很高兴。” 我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哎,你怎么老问这些我也答不上来的问题啊?”他的鼻尖在我肩窝里蹭来蹭去,“我不知道,就是感觉跟你在一块特别好,哪哪都好,跟你不好我就特别不好。”他的手又伸到了我上衣里。 我在黑暗里犯了个白眼:“刚刚还没闹够啊?” “没有!”他翻身压上来,“什么时候我们真的做吧!摸一摸不过瘾。” 我说:“你至少假装矜持一点好吗?我们今天才是在一起第一天,你跟我说这个不臊得慌吗?”然后我说不出话了,我们又开始接吻。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很好。傻笑也好,恋爱中的白痴也好。此时此刻,特别好。 如果有一天能有药剂让人产生恋爱的甜蜜感,我觉得就不会有世界大战了。真的,所有的党派人们都沐浴爱河,全世界都冒着粉红泡泡。我太傻逼了。 我觉得我自己浑身泛着恋爱的酸臭味,特别招FFF团,但是我高兴。嘻嘻,你来打我呀。 可惜第二天一早我有课,我不得不先起床,睁眼的时候罗纨起还没睡醒,睫毛在晨曦下投射出一小片阴影。 我顺便买了罗纨起最喜欢吃的那家早餐店的三明治和牛角面包放在了桌上,这才急匆匆去了教室。今天的课是一门公选课,茶茶也选修了。她到的早,帮我在前排占好座。 我分了一个牛角面包给她,她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怎么回事啊?” 我说:“就是心情好~”然后就打开了笔记本准备做笔记,不理她了。 等到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一看手机,罗纨起发来一张咬着三明治的自拍。 握草!我男人为什么这么好看!刚睡醒就这么好看! 我暗搓搓保存到本地,然后回:“在干嘛?” 结果发完就接到了电话,我哭笑不得地接起来说:“有屁快放啊,我这课间呢,再过几分钟上课了。” ““不干吗都不能打给你啊?”我听出他在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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