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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从精神病院跑出来地疯子罪犯,这是迪罗的第一反应。所以他争锋相对地反问:“这个问题不是应该我问你吗?” “我们是来帮你的,你还记得刚才是谁救了你的命?如果你真的聪明,你就该知道现在不是隐瞒的好时机。”里瑟正色道。 迪罗又揉了揉太阳穴,摊开手道:“Okay,听着,这事挺复杂的,我很难和你解释清楚,你甚至都不会相信我说的。” “试试看。”里瑟扯了扯西装,又坐了下来。 “说实在的,我失忆了。” “噢,你是认真的吗,在这种时候——” “听着听着,在我醒过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在精神病院里,那群人管我叫疯子,可我什么都不记得,他们甚至不告诉我,我到底做过些什么,所以我逃了出来。”迪罗激动道。 这事儿讲起来太憋屈了,简直一把辛酸泪。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被人追杀了,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像谁都认识我是谁,偏偏只有我自己不认识自己。” 里瑟偏过头,在CIA这么久,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说谎的能力他还是有的。他觉得这位神秘先生肯定还有所隐瞒,但这些话都是真的。 “那你有名字吗?我有一个同伴擅长查找资料,给他一个名字就好。” “迪罗·格伦。” 里瑟点点头,把这个信息告诉了芬奇,后者在电脑上查找的时候遇到了些麻烦。迪罗的信息是被双重加密过的,但芬奇毕竟是芬奇,是创造出世界上第一台人工智能的电脑天才,大约半个小时后,迪罗·格伦的资料就在他面前展开。 芬奇震惊地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资料,一目十行地看完了。 “里瑟先生。”他的声音轻轻发抖。 “芬奇?”里瑟觉得奇怪。 “你千万要小心你面前的人,他是个真正恶魔。”芬奇厌恶地说道,“你自己看吧,我把资料发在你手机上,但你要千万小心。” 过了一会儿,里瑟收到了芬奇打包给他的资料。 他以特工速度很快看完了,之后神情复杂地看着迪罗,问道:“你什么都不记得了,嗯哼?” 如果真的什么都不记得,真是便宜他了。 # 往前数个二三十年,当时哥谭上流社会有一个和韦恩一样历史悠久、身名显赫的家族,格伦家族。 不过所有的家族都有这样的困境,到了某几代的时候,就会特别人丁凋零。和托马斯·韦恩同时代的格伦家主安东尼只有一个亲兄弟叫布莱尔。 安东尼是最典型的传统上流人士,绅士矜持,又有点古板过头,非常注重门第观念,看不上所有不体面的事情和人。说实在的,这样的人着实有点讨厌。 反倒是他的弟弟布莱尔和所有富贵子弟一样,爱吃爱玩,游戏人生,兴趣和交友面都非常广泛,在社交圈极受欢迎。 安东尼·格伦在二十岁的时候,就遵从父亲的意思,找了个门当户对的贵女订了婚,二十五岁就娶了对方,之后陆续生下一子二女。 长子迪罗,次女安德莉亚,幼女安妮。 作为一个兢兢业业却没什么创意的人,安东尼在工作上一板一眼地遵照公司之前的既有流程。虽然以格伦家族的实力,这样运营也不会破产,但也肯定不会有突破性的进步。 而他在家庭生活上,更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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