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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第1/2页)
所以‘庄静音’曾经的解释,听起来也没有任何破绽。 她身上有两处经年的旧疤痕,两厘米宽的在肩下两公分,更窄点的在膝侧,都是极深的伤口。 斯珩第一次发现时,她声音细若蚊呐,头也没抬地小心开口。 ——小时候参加晚宴调皮,从高处跌落,当时裙子也刮破了。 斯珩那时对她的疤不感兴趣。 准确点说,对她整个人都不太感兴趣。连带着话,都有一搭没一搭地听。 跟他没什么关系。 可斯珩没去搜刮过庄静檀的视频。 光是文字类消息,已经让他感觉血压飙升。 还有那场因为她所谓继父出现的意外,那年庄静檀还在上学。 如果看到画面,再从里面一一分辨她撒过多少谎,斯珩都不确定手上能转移注意力的工作,还能不能继续。 但最终还是看见了。 看见庄静檀上学,打工,打架,跟形形色色的漂亮男女碰面的画面。看见她跟合作的青年在酒吧门口吵架;穿过小路去喂野猫;难得赚到新单,在周五的夏夜喝酒然后冲进雨中欢呼;被鸟屎砸中后把外套团巴团巴扔垃圾桶,过了会儿又认命折身返回去捡,黑色垃圾桶等人高,她人都掉进去——这次意外不幸被结过梁子的人发现,于是垃圾桶被盖死拖走了。最后还是盖子被她踢烂,她又跳出来把人揍了一顿。 如果说他跟‘庄静音’的人生,还有三成的重叠率,那他跟庄静檀之间,恐怕连百分之五都欠奉。 斯珩看了几十遍,得出了结论。 庄静檀是个高度以自我为中心,习惯以触觉丈量世界的人,哪怕是痛觉,只要能让她感觉到存在,她也甘之若饴。 换言之,他觉得她像野生动物,并不是错觉,她像在人群中存活的某种兽类,她衡量得失的方法,也跟别人不同。 她身上怪诞、鲜活、满不在乎的底色,清晰到让人无法忽略。 跟她交手,不能兜圈子。 她会将一切沉默与试探看作陷阱,在没到生死边缘时,只会绕着危险走。 含糊不清地将不想解决的事撂到身后,视而不见,庄静檀绝对干得出来。 还有她真正在意的点。 斯珩现在回想才发现,她每次在新衣服送过来时,下意识的拉拽领子反应不是害羞,只是不喜欢。 也许可以说讨厌,讨厌身上属于庄静音的外饰,讨厌那些珠宝、毛领、镶钻的昂贵长靴,闪闪发亮的东西无声无息地,腐蚀着、刺穿着她作为庄静檀存在的事实。 他最近拉开距离,为了看得更清。 也给她腾出了空间,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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