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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1节 (第1/2页)
那就是说,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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