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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节 (第1/2页)
就像后世那些北漂沪漂一样,自殖民贸易开始后,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员涌入伦敦。 接着他又看了眼徐云的风衣和肤色,猜测道: “你去伦敦做生意吗?” 徐云装作憨厚的摇了摇头: “遵父母之命去拜会一位长辈,顺便看看能不能在伦敦找个工作,甚至扎根在伦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没办法继承家业,只能外出求生了……” 汤姆逊见说迟疑片刻,不动声色的看了眼身边的威尔,最后下定决心道: “既然如此,你这几天就和我们一起上路吧。” “穿过前方的怀特库姆山,再过三天左右就能抵达一处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镇,到时候我们在镇上分别,没问题吧?” 三天。 这个时间不算很长,但总比立刻被赶走要好很多,因此徐云立刻答道: “没问题,多谢您了,汤姆逊先生。” 与此同时。 徐云扶着伤口绷带的右手掌心,顿时微微一紧。 他注意到了汤姆逊口中的一个词: 丹弗里斯镇。 丹弗里斯镇,这是丹弗里斯-加洛韦地区的行政中心。 在后世,它隶属于苏格兰地区的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 它地处地处苏格兰与英格兰的边界,南面与英格兰坎布里亚郡接壤,面积很广。 徐云之所以对这个小镇有印象,是因为镇上有座儿童小说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马修·巴利的雕像。 当年徐云在留学的时候,曾经和女朋友搭乘火车来过这里,在小镇的广场上撒过狗粮。 如今时过境迁。 徐云初恋的女儿已经上初一了,徐云却还只是个单身狗,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至于另一座怀特库姆山嘛…… 徐云就不太了解了。 但它的发音也具备很典型的苏格兰音调,与丹弗里斯镇互相印证之下,足以确定他们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兰和苏格兰的交接处,英伦大陆的北方腰部区域。 因此汤姆逊和威尔的来向要么是爱丁堡,要么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汤姆逊上绷带的时候,徐云曾经借着身位优势,用余光打量过车厢内的情况。 虽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却注意到了两袋外露的土豆和面包。 这种规格的袋子徐云曾经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见过,足够两个成年人吃一个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没被发现的物资,不算水源补给,大概够凑合个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汤姆森是李长寿附体,特意准备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么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彻斯特这两个地方从地图上移除了。 他们的目的地近则伯明翰,远则…… 伦敦! 而这种一次性准备十天口粮的行为显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与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对方带着火枪、铲子的举动…… 很明显。 这两人的身上,一定有什么特殊的秘密。 传说中的复仇戏码? 还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游历? 或者是两个私奔的基佬?——毕竟这里是英国嘛。 随后徐云晃了晃脑袋,将心绪收回了现实,对汤姆逊问道: “对了,汤姆逊先生,我还没问过您的全名呢。” “毕竟救命恩人的名讳都不知道,实在是太失礼了。” 汤姆逊此时正在招呼着威尔劈柴,闻言头也不抬的说道: “名字没什么好说的,不过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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