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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8节 (第2/2页)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优势在我! 第222章 真相大白 半个小时后。 威廉·汤姆逊拎着洗好的土豆回到了马车边。 此时的威尔已经准备好了锅具和柴火,带着徐云麻溜儿的将土豆切块入锅,开始做起了晚饭。 啪啪啪—— 干硬的柴火在火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崩裂声,在空旷的森林里显得极其清晰。 一旁的威尔则一边哼着歌,一边朝面包上涂抹着猪油。 没错。 猪油。 在很多人的印象里。 西方人似乎不怎么喜欢吃猪肉,他们的餐谱上常见的荤菜往往是牛羊和鸡之类的禽肉。 怎么说呢…… 这也算是个刻板印象吧。 例如西班牙人就很喜欢吃火腿,伊比利亚火腿甚至是欧洲非常有名的一道特产。 德国人则特喜欢吃猪脚。 他们对猪脚的喜好程度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呢——德国的麦当劳里都在卖猪脚,德甲比赛的足球场里也能买到猪脚。 所以你在看德甲转播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一手拿着猪脚,一手拿着啤酒的观众。 猪脚这玩意儿在德国,基本上和沙县拌面一样属于国民菜品。 还有罗马尼亚人很喜欢吃猪的松板肉,也就是猪颈两侧的那部分肉,也就是所谓的“黄金六两”。 目前国内的大蒜有相当部分都是出口到的罗马尼亚,被用于松板肉的烹制。 至于英国呢…… 英国有一道菜叫做黑布丁——这玩意儿是一道荤菜,由猪血和牛血加上燕麦制成,在英国北部是一道很典型的早餐。 因此同样。 在19世纪的欧洲,猪油也是一种常见的面包作料。 它的名字叫做油沥,直到后来才被黄油代替。 滋滋滋—— 固体的油沥在火堆的高温下逐渐化成了粘稠的液体,浸润了干裂的面包。 一股猪油特有的香味也随之扑面而来,让徐云不禁想到了小时候很喜欢吃的猪油拌饭。 过了一会儿。 汤姆逊用勺子搅了搅锅底,觉得火候差不多了,便给威尔和徐云各自装了碗土豆汤: “威尔,罗峰,拿去吧。” 威尔和徐云各自接过木碗: “谢谢。” 徐云道完谢刚准备喝汤,忽然发现自己碗里的咸熏肉明显要比威尔的多一些。 拿错了吗? 见此情形。 他不由看向汤姆逊,迟疑道: “汤姆逊先生,这……” 汤姆逊猜到了他的想法,依旧是一副没啥波动的表情,说道: “你的昏迷多半是因为缺乏营养所致,手臂又受了伤,多吃一点肉是应该的。” “既然带上你了那就要对你负责,这些东西不值多少钱,别再出其他状况就好。” 徐云闻言,不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在后世的相关文献上,汤姆逊一直都是个不苟言笑、非常高冷的形象,朋友也不算多。 例如他的葬礼上,来宾总数只有15位,四桌麻将都凑不起来呢。 结果没想到。 这个看上去很高冷的热力学之父,本人的心地倒是意外的有些善良。 不过这种二次元的金发傲娇感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汤姆逊又给自己装了碗土豆汤,用修长的手指掰开一小块面包,趁热蘸起了汤汁。 这种细嚼慢咽的动作配合上嘎吱嘎吱的篝火,隐约有种深色调的优雅感。 真·绅士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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