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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2/2页)
5.听证会 2012年1月13日,文行区召开了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仁大代表、正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程勇本人参加,准备广泛听取了各方面意见。 在此之前,各级检察院查找了大量的法律法规、相关案例。 在市院召集担任特约检察员的法学专家、法学教授开会进行论证。 那今天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就是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当然,张伟和那个医药代表也在这个会议里面。 等到会人士都入座以后,会议很快就开始了。 首先是检察长说话:“这个案子很特殊,也牵动了社会各方人士的关注,上面也很重视,我们也是怀着十二分谨慎的心态来处理这个案子。 尤其是有1000多名白血病的病人,联名写信上交给我们,程勇的律师也向我们检察院写过情况说明。 我们在听到这个情况后,心里有所触动,认为这件案件不像一般的刑事案件。 因为这个案子在犯罪的主观恶意和危害后果上,与其他刑事案件还是有区别的。 虽然白血病人的这些信我们没有一个一个看完,但我们检察官走访了大量的白血病病友。 他们通过程勇购买印国仿制药,是案件的证人。 当时我们挨家挨户去找那些白血病的病友了解案情,把程勇的情况一点点全部查实,做了不少工作。 他们都愿意给程勇作证,说程勇的行为是善举,请求我们从轻处理。 他们证实了程勇代购的药是有疗效的,也证实了程勇动机不是为了牟利,同时也证实了在整个购药的过程中程勇也确实没有牟利。 这是我们目前调查出来的内容,现在请各方代表发言,说一下你们各自的看法吧。” 首先仁大代表说道:“首先说一下,程勇这个犯罪行为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其他的白血病患者,是情有可原的,应当从轻处理。 但是上面也说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我们的核心思想,更是我们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认为咱们司法的原则就是以人为本,保障人权。 所以我认为,程勇的行为虽然是触犯了法律,但是还是需要从轻处理。 就像刚才检察长说的,这个案子和其他刑事案子不一样,程勇的主观恶意不强,所以我支持从轻处理,甚至不起诉处理。” “好,王委员有什么说的吗?” “有。”王委员点了点头说道:“虽然就像上面说的,他的主观恶意并不强,但是俗话说的好,法不容情,法律的工作是严谨的,我们不能掺杂过多的感情进入。 要是一味的把自己的情感带入到了法律里面,这样有可能就会让后面的案子更加难办。 所以我支持依法办理这个案子,但是考虑他行为的特殊性,我也支持从轻处理。” “好。”检察长听到这话点了点头,“还有哪位有什么其他的意见吗?” 这是个时候,一个老者举了一下手:“我来说两句吧。 就像那个刚刚的仁大代表说的,咱们国家最大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的。 而在公民的人身权益中,最大的权利是什么?是生命权。 从程勇案件来看,我们办案的宗旨就是要体现“保障人权”,尤其是要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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