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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1/2页)
李廷也没舍得,两人看了一会,被老板发现。 没想到的是,这个胖胖的书铺老板,竟然还认识纪元:“是你?去年你来过两次。” 头一次碰到黄夫子,第二次年关前买了许多,但那时候书铺忙,老板并未打 招呼。 没想到还认识他。 老板又见纪元穿着县学的冬衣,惊讶道:“你还真考上了。” “不对,你就是那个小神童纪元?” “那个年纪最小,却在六百多人当中考中的纪元?” “还写了竹石?” 说着,老板把店里装裱起来的竹石拿出来:“这是你写的?!” 纪元立刻摇头,老板一拍脑袋:“忘了,这是咱们县上刘举人写的,他让我帮忙装裱,但诗是你的手笔!” 李廷却接话:“没错,就是他,他还新作了一首。” “我也知道!元宵嘛!你们知道咱们正荣县现在最流行什么吗?” 别说李廷了,纪元都有点好奇,直觉上跟他有关。 “最流行,马家元宵!” 还真是。 纪元听书铺老板唾沫横飞地讲述。 那首元宵诗出来之后,不少人家都在连夜找纪元吃过的马家汤圆,桂花核桃馅,珍珠一样的江米,要有多好吃。 但县城唯二的两个马家,根本不知道啊。 被问得多了,两个马家不约而同按照诗里面说的,模仿着做。 时节不对,那就用干桂花,核桃仁咬牙买,珍珠一样的江米?用! 其中被称为老马家的,甚至让灯笼铺做了盏漂亮的昏黄灯笼,就放在摊位前。 这像了吧?! 两个马家汤圆都被抢售一空,风靡正荣县! 纪元听得扼腕。 早说啊。 早说他来卖啊,还能赚钱呢! 他就那一两六钱,随时会变成穷光蛋。 当然这是在开玩笑,若真的经商了,那他的身份必然要改,如今的风气,对商贾并非那么欢迎。 老板对此事津津乐道,一口一个小神童,听的纪元脸皮都臊。 听到两个马家汤圆的竞争,纪元倒是觉得有趣。 毕竟只是首诗,两家能把握住机会赚些银钱,对普通人家来说自然是好的。 现在老马家凭借灯笼胜出一筹,好像卖得更好点。 李廷也有了兴趣,他那日听的都想吃了:“要不然,咱们也去尝尝?” 纪元摸了摸口袋的铜板,去看看也行。 毕竟是他带出来的风尚,这热闹要是不凑,实在可惜。 “你们尽管去,这些东西我差小伙计给你们送到县学去。”胖老板笑着道,“以后碰到了说一声就行,县学我们常去的。” 虽然两人买的都是最差的纸张,老板也不另眼相看,穷学生他见多了,纪元这种小神童更是独一份。 回头他要是真考上秀才举人的,自己还能沾光呢。 县城不算大,两个马家元宵也挨着,小摊旁边确实围着不少人。 只不过吃汤圆的人,大多吃过之后有些失望。 “说得好听,哪有那么好吃。” “桂花香馅裹胡桃,江米如珠井水淘。听得是好,吃起来也就这么回事。” 李廷也是如此,核桃馅跟干桂花包在一起,其实味道不佳,甚至不如传统的芝麻馅。 估计这桂花核桃的汤圆很快就要卖不动了。 老马家的有个灯笼做噱头,或许能撑得久点。 但正月十五已经过了,吃起来又没那么好,估计很快会消失不见。 纪元若有所思,李廷问道:“怎么了?是不是跟你吃过的一个样?” 纪元微微摇头,说起另一件事:“方才书铺老板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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