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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的某间作家会客室,温和地微笑著冲我说:“大家好”。 14, 我不信,打死我也不信,抖著手拨郑泽手机,对方关机。再换座机,电话通了,然而不只在手机听到拨号声,我还听到耳机里采访中背景有暗哑的电话铃声。是那只十九世纪的老古董,郑泽从英国宝贝一样捧回来的,听筒与话筒是分开的要一手按在嘴上一手按在耳朵上那种,被我拆开又装上二十次也没有坏。 挂掉电话很久我都在发愣,郑泽在采访里温和有礼地回答问题:“卫丁则其实,这个名字中的‘丁’字,是读作‘正’的……刚好我在家里排行老四”,他低低地笑:“只是刚开始写作的时候有过一个微小心愿,就随意起了这个名字而已。……第一本书吗?呵,我从小梦想能跟卫斯理一样,第一次下笔不由自主就模仿那些故事了”。 “啊,是不是说,想要跟卫斯理一样,名扬天下呢?怪不得您要姓‘卫’了”,主持人谈笑风生将话题接过去。 访问仍在继续,我耳朵里有点轰隆轰隆地不知所措,郑泽居然是我一直敬仰,追了五六年的著名作家。哗,我突然觉得迷茫,嗯,我认识郑泽十年,但我到底了解他多少? 默默地坐到天黑,彬麒仍睡著,我在他床边看看,吻一下少年微微皱起的眉头,心里好像被油煎一样,实在是坐不住,抓了外套去外面。 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按照往年的经验,很快就会下第一场雪。我慢慢踱步,穿越公园,看到有喝醉的punk少年对著池塘小便。我裹紧大衣,如果我不去照顾彬麒,他会不会变得跟这些孩子一样? 抬眼看熟得不能再熟的大厦,某间书房落地窗映出男人高挑细瘦的身影,桌上有箱子,他在慢慢整理书籍杂物,一样样打包。我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闭上眼睛就觉得後背肩胛骨下面一抽一抽地疼,身不由己往大厦里面走。 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站在自己客厅,郑泽闻声出来,见到是我眯眼笑一下:“需要拿什麽东西吗?”。 我有些恍惚,仿佛现在就是过去无数个晚上,我抛下“加班做生意”的郑泽去参加某些party,走到路上又觉得舍不得,推掉消遣回家,推门男人用有些惊喜的表情迎接我:“忘了什麽东西吗?”。 然而从哪一年起,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少,从什麽时候起,郑泽在飞机上车上都努力对著笔记本电脑,不再跟我唇齿相依,手指缠著手指? “嗯,你有事吗?”,郑泽见我沈默,跨过地上堆著的一些盒子过来:“我正在收拾东西,会尽快搬出去”。 我低头轻声道:“我不知道你就是卫丁则”,卫氏作品其实并不丰富,每年只得一两本而已。然而郑泽每天跟我朝夕相处,能在我眼皮子底下写出那麽多书来……我……我想我真的错过了很多。 “呵……”,他耸肩笑一下,神情有一点点寂寥:“你不知道的事情有很多”。 “为什麽不告诉我?” “……我一直想要做个悬疑家,二十多岁的时候说服家里面……可是,”,他看我一眼低笑:“我去非洲采风的时候遇见了一个人。”。 “为什麽不告诉我?”,我握住衣襟,心跳得厉害:“你……你如果跟我说,我,我一定会全力支持你”。他当然不会跟我说,他只是默默爱我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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