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_分卷阅读1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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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3 (第2/2页)

地擦着汗,道:“你来了。”

    凌霄连忙上前道:“今天你的日程安排的还是比较紧的,”他掏出自己的电子商务本,一边点着一边汇报,“上午十点钟是演艺培训班的毕业典礼,需要正装出席,我一会带你去买礼服,下午有个试镜,然后稍晚一些补一场昨天的戏,还有你前妻说晚上想约你吃饭,你看这……”

    煜叔缓步走着,道:“吃饭的事就免了,你帮我问问她有什么事情,如果是钱的事需要多少你告诉我,只要不太过分。”

    凌霄回想起从前陈墨澜苦苦哀求前妻见女儿一面被拒绝的场面,就觉得不真实,陈墨澜已经很久没有提过女儿的事情,他自己仿佛也忘记了。难道是连同那些肥肉被甩掉在人生的旅途上了?

    人心真是奇妙不可捉摸的。

    上车之后,坐在后排的煜叔连简单的指令都不消下达,凌霄训练有素地开车前往旺记粥铺,那里是陈墨澜吃早餐的地方,他早餐喝一碗艇仔粥,有时候加一点花生米,此外就绝无其他,然后第二餐将是在下午四点左右,他不会因为正在工作而有所荒疏,一日两餐雷打不动。

    凌霄本来习惯了在家里随便吃点面包喝点牛奶对付一口的,可是后来每天陪坐在下首暗暗吞口水,现在也被迫养成了好好吃早饭的习惯,而且这早餐还丰盛过头了,小笼包、水晶饺、及第粥都是他爱吃的,最后还要来一点双皮奶,心满意足。

    煜叔吃下最后一点粥,放下羹匙,礼节性地擦擦嘴角,闲谈似的提醒:“你最近好像胖了一些。”

    凌霄松了松腰带,道:“有吗?哈哈,早餐多吃点没关系啦,哈哈。”

    煜叔道:“不管什么时间吃得过了总归是不好的。”

    凌霄摸着自己的后脑勺道:“啊,哈哈,我会注意的。”说完之后他又觉得自己其实被必要为这个事情道歉,不过对方说的应该很有道理就是了。

    之后由凌霄开车载煜叔去市里最好的购物中心买参加毕业典礼穿的西服。

    如果是以前的煜叔的话是不会为了什么场合而改变自己的装束的,特别是西服,他上了一定的年纪之后就没怎么穿过,终年唐装,因为西服是穿起来给别人看着舒服的,而唐装的话是穿起来是为着自己舒服。

    不过现在煜叔已经成为陈叔,虽然里子没有变,不过面子还是变了的,给别人面子是生活的必要,煜叔没有什么想不开的,衣服而已。何况对这镜子审视,煜叔也不得不承认,陈墨澜并非十分适合唐装,简单地说他有点撑不起来那个架势。

    从前煜叔穿着唐装出席各种场合,弯身从车里下来,狐狸样的笑眼一弯,人家就知道他的黑道当家,没人觉得不合时宜,在心里赞他一声像画里的人物一样出色。

    而陈墨澜就不一样了,他的脸线条柔和,皮肤底子也不错,如果没什么表情的时候很容易让人误会成一个脾气很好的人,已经不止一次陈墨澜在公园做晨练之后归来被眼神不好的老大爷什么的误认为气功师傅上前攀谈。

    这就是煜叔和陈叔之间的差别——黑道大佬和气功师傅。

    也许西服的人生也不错呢,看着窗外一晃而过的斑斓街景,煜叔淡淡地想,毕竟他现在已经是个演员,即便是所谓的本色演员,也注定要以抛弃一部分的自己才能成就的吧。

    凌霄带陈墨澜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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