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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7 (第2/2页)
边。 再别说这人说什么,‘先顺着心意占够便宜再说’了。 这不是诱拐他沈小瞳做坏事嘛!! 他难道看起来是那种人吗! 沈瞳的眼神在林重山你嘴唇和喉结上流连了一圈。 然后忍不住就凑上来吻了吻这人的喉结。 真香。 倾下身时,沈瞳没忘记伸出手遮住林重山的视线。 他在林重山的脖颈之间啄吻,轻轻吸出一个又一个细小的红痕。 “姑娘当自重才是。” “不过在下尚对姑娘存有几分怜惜,姑娘的吩咐,在下这便照做了。” 说的好听,其实翻译过来,就是明晃晃在告诉林重山, 看在你这么勾引我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尝尝你的豆腐,你快准备好。 而林重山的视线被遮住,面前一片漆黑之时,感觉就变得更加敏锐。 他感受着脖颈之间轻柔的触感,性感的喉结情不自禁地上下滑动了两下。 “公子真是折煞我了,既是为全了我的心愿,我又如何能劳累公子?” “这活,便交与我来做吧。” 林重山这样说着,不由分说地拉下遮挡着视线的手。 那手腕白皙细长,就连指节和指甲的弧度都好似照着他的喜好长的一般,和它的主人一样的可爱。 林重山没忍住,低下头在这手背上印了几个吻。 这场即兴而起的角色扮演游戏最终是在床上结束的。 沈瞳瘫在床上说要吃麻辣烫, 说只有麻辣烫可以治愈他现在受到重大打击的身心。 然后被林重山无情地一票否决。 这不公平! 某沈姓咸鱼在床上翻了个面,托着下巴开始认真思考事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个地步的。 凭什么完事儿了,林重山和没事人一样,他就只能瘫在床上思考人生? 连吃个麻辣烫都得和金主讨价还价,果然是吃到嘴的饭就不香了。 太真实了叭, 林重山这个史诗级大猪蹄子。 林重山进来时看见的就是趴在床上的沈小瞳。 如果非要在这个名字前面加上更多的修饰语的话,那就是—— 什么都没有穿的、背上交错了吻痕的、不小心把屁股露了出来的沈小瞳。 嗯… 关于他到底是不是大猪蹄子这个问题。 林重山放下手里捧着的温热的粥,选择用实际行动让沈瞳感受一下这个问题的答案。 …答案就是沈瞳决定健身了。 幸好离开机进组还有几天时间,足够沈瞳养好身上的痕迹,不然他怕不是要当场发飙。 就超级凶,不把林总脖子上搞满吻痕就不让人走的那种。 这一个月的时间,沈瞳都是把微博交给了顾玲经营的。 他和粉丝关系好,也不在意把这些事说出来。 之前操作微博的一直是他本人,难得因为要准备剧本把微博账号交出来一次,他还专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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