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用人格魅力征服失忆老攻_分卷阅读5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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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3 (第2/2页)

,你还是个孩子,不过有一点千万要注意”,青年面容严肃下来,“你既然是魔族,身上流的就是魔族的血,等到你接受完传承以后的成熟期就会有血液和精神暴动的情况。”

    程述的手托在凯恩斯的后脑勺,表情是少有的郑重,“千万要记得压制住自己的冲动,否则一旦两方都把你当成叛徒,你的处境就危险了。”

    凯恩斯似懂非懂地点头,“我知道了老师,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程述斜靠在椅背上看着少年的后脑勺,有些失笑,他哪儿有什么好失望的,他最失望的已经失望过了,反正要和自家男人删档重来这件事他都接受了,事情再崩溃也不会脱缰到哪里去,程述对此相当想得开。

    人生么,不就是要守得住寡,耐得了寂寞嘛。

    ☆、第三十八章

    三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也实在不短。

    时光作为一个衡量单位,是因为它彰显生命的诞生,衰老和结束,但这和血族没什么关系。

    血族作为一个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你大娘永远是你大娘的种族,普遍都没什么时间观念,多年岁月好似弹指一挥间,加上密党又施行的避世政策,春夏秋冬在领地里宅上那么一宅就过去了,没什么惊险刺激可言。

    程述觉着血族少出诗人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因得大家普遍缺少文艺者需要拥有的一颗既伤春悲秋又脆弱不堪的心肠脾肝胃,简单来说就是非不起来,不兴嗳涐伱怕ㄋ吗眼涙伱莣ㄋ吗这一套,技能列表上压根儿没有这一项。

    大家没觉着时间能在自己的人生里扮个什么重要角色,却一直在逞着足够长的时间作为自己的底气,好像只要时间足够就不会有办不到的事情。

    喜欢一个血族的姑娘,时间长了总能追到,再不济等她现在的伴侣过个几百年厌倦了,自己就可以当个光荣的接盘侠。血族就是这么个规矩,越来越长的时间里居然情爱都不值一提,反而新鲜感才最是难得。

    但这和程述没什么太大关系,他对这段日子其实挺满意,饿了有人放血,饱了能去遛街,比空间里面的生活水平不知道高了多少段数,总之是大写的惬意俩字儿,除了罗尼经常来城堡吃霸王餐以外,生活基本又美好又积极向上。

    可还是有些麻烦事儿。

    魔族近些年来低调得不正常,安静本分得像是入了良家妇女天团,对搞头条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高的热情,三十年来人类领地上关于吸血鬼的传言居然平复了不少,程述从心底里觉得不对劲,照魔族这种不给你背后做小动作也要挂个小人天天扎的尿性居然变得这么乖顺明显不正常,因此派出去查探的暗哨不减反增,发现的蹊跷之处更是越来越多。

    他们不像是要心愿世界和平,更像是山雨欲来前的大动作准备。

    程述斜靠在床上有些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突然床边一声响,那边位置塌下一块,两只手从青年的肩上穿过,轻柔地覆了他的头部两侧按压起来,“在想什么,老师?”

    “魔族的事情”,程述也不矫情,小凯同志自从被他带进城堡就一直在做这些事,因为以前都是秦溯在干,所以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后来就慢慢不排斥了。

    关键是......凯恩斯的手法和力道同秦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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