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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2/2页)
家李天王跟本瞧都没瞧他一眼,反倒是胡修宁那家伙得了李天王的夸奖…… 同样心里不好受的,还有张清声。他再一次在心里比较,如果当初没有离开Star,刚才会不会…… 一时间,大家看向Star的目光都有了微妙的变化。毕竟,李玉东主动提携后辈,而且还不是同公司的后辈,这真是稀罕事。 这种微妙的目光,直到Star上场开始录制才再次发生改变。 为了配合的歌词,Star三人棕色格子西装上阵,只在细小的部分和配饰上有所不同。要知道,格子西服本身就非常难以驾驭,还是棕色的!Star穿在身上,当然合理又颜值无敌啦! 绚烂的霓虹和魔幻的激光被搁置,背景是昏暗的。长长的细脚凳上坐着Star三人;队长黄哲在中间,胡修宁和阚宇超分在左右。 谁都不能否认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三个安静的美男子坐在那里,即使不撩衣诱惑,有幸身处观众席的男男女女还是情不自禁双手捧脸、露出花痴模样。 一切准备就绪,轻快的前奏响起,一道追光打在最右。 光圈里,闭着眼睛的阚宇超显出他认真的面容。 “大部分人要我学习去看,世俗的眼光。 我认真学习了世俗眼光,世俗到天亮。 一部外国电影没听懂一句话,看完结局才是笑话。 你看我多乖多聪明、多么听话,多奸诈。” 阚宇超的声音带着少年的纯真,却又配合的歌词表现出一种花季年龄特有的忧郁。这样的年纪来调侃生活,会让人觉得矛盾。但,这种矛盾却又很容易被接受。 又是一道追光,黄哲的身形显现出来。他的声音是沙沙的带着磁性,这种声音,天生就能够传达出某种有沉淀的感情。 “喝了几大碗米酒再离开,是为了模仿。 一出门不小心吐的那幅是谁的书画? 你一天一口一个亲爱的对方,多么不流行的模样。 都应该练练书法再出门闯荡,才会有人热情买帐。” 副歌部分,胡修宁的声音终于加入进来——没错,整首歌,胡修宁没有单独的段落。 偏偏,胡修宁的嗓子在歌唱领域是万能的。超过五个八度的音域,使他能够几乎完美配合市面上的所有声音。妖族最擅惑心的本能,又使得他能够轻而易举在歌声中加入感情、感动在场的每一个人——也就是所谓的,唱到人们心里。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几百年前做的好坏,没那么多人猜。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 ☆、录完之后等晚饭 艺术的魅力,就在于可以通过艺术手法让人陷入一种特别的情境之中。这种情境无论如梦似梦、残酷写实……还是光怪陆离,都会刺激或者吸引人们的某一种感观,进而使人们被感动或者被震撼。 于歌手而言,能够拥有一副好容颜和好身材吸引受众固然是好的,但能用歌声使人感动才是最重要。 外表的美好也许可以持续十年、二十年,但是年限一过,空剩下繁花皆落、无尽唏嘘。外表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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