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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1 (第1/2页)
。所谓的灵界正道从来不乏好手甚至天才,只是,这些好手和天才往往情商太低、实战经验在少,遇到狡猾却本领不如他们的妖魔,往往会被逆袭杀害。说实话,纱丽所属的域外魔族虽然在天朝势力并不庞大,她和她的主人却不太看得起天朝灵界的正道。 所谓正道,不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败类么? 阚宇超睡在一旁不省人事,大帅哥直接躺在僻巷的地面上,并无多少形象可言。刘曙光舔了舔嘴唇:在吸收完小正太之后,再顺便取走阚宇超的元阳也不失为“买一送一”的好买卖。 要知道,处男散发出来的清新味道对于心术不正的邪魔来说,始终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可惜,得意太短暂。刘曙光还没有好好享受舔嘴唇的自我良好感觉,血块堆中传递出来的信息就让他脸色一沉。 按照以往的经历,人体一旦被融合了魔气的血块沾身,人体的精华就会迅速流失和被吸收。吸收一个成年修行者,往往数分种时间就能搞定;吸收一个五六岁的孩童,则可能只需数十秒。可是,时间过去好几分钟,眼见着血块明明蠕动,却没有任何精华被吸收到血块的消息反馈。 这……这怎么可能呢?这说不通啊! 这感觉就像是,棉花糖体积若大,吃到肚里却完全不管饱。不,至少棉花糖是糖类,能够在一定时间之内补充体力和能量,而林瑞却完全像是一团空气! 瞻前顾后、将信将疑之间,刘曙光还是挥手让血块堆自动裂开,他迫切想要看一看里边的情形。 空气,真是空气! 好端端的高冷正太,竟如空气一般完全消失不见了。 不好!中计了! 纱丽总算是个身经百战的魔鬼,急中生变,一面招手收回血块,一面伸手抓向阚宇超。她已经知道,那个正太绝非她的本领可以制服,眼下如果再进攻,吃亏的只能是自己;与其如此,不如先将阚宇超捞走。虽然吸干阚宇超元阳的功效比不上吃掉林瑞,但情势危机,能捞一个是一个! 因为要随时防备隐去身形的林瑞,刘曙光抓向阚宇超时就不能完全集中注意力。 就这一招之差,刘曙光吃了大亏。 手指将要触及阚宇超的瞬间,原本昏迷的阚宇超突然睁眼、挺侧身闪避,同时扫出右腿——阚宇超是个唱跳俱佳的天才歌手,长期自由搏击术和街舞的练习使得他的身体能够扭成不符合人体工学的姿势和角度,也使得他在与人战斗时能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发动攻击。 于是,刘曙光不仅一抓失手,脖子右侧还结结实实挨了阚宇超一腿。 阚宇超正当年轻力盛,又是蓄力而为;刘曙光则是毫无防备,再加上魔鬼与身体不是完全契合,阚宇超这一腿扫去,当真是威力十足。 脊骨本身是活骨,与坚硬的腿骨相撞,结果可想而知。 明显的卡啦啦骨裂的声音,刘曙光脖子已经歪到一边去了。不是落枕一般的别扭僵直,而是骨头断掉只有皮肉相连的垂坠——也正因为垂坠,才显得刘曙光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莫明的恐怖。 “呀——好恶心!”阚宇超成功一击,却不敢再击,因为刘曙光断脖子的模样实在骇人。在阚宇超看来,这模样甚至比魔物还要骇人——这世上,从来鬼难吓人,人却吓死人。 “刘曙光”倒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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