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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2/2页)
冬天天短,一天就吃两顿饭,省粮食和柴火,晌后张氏就炖了一锅骨头血肠酸菜,那香味简直是满街都飘香,惹得邻居们都问什么好吃的。 申时就可以吃晚饭。 狗蛋端着一块大骨头要和林重阳吃,林重阳却不急着吃,他挂念另外一件事。 前几天他和通过林大秀和干爷爷商量好了,让他去请相熟的陆掌柜来吃饭。陆掌柜是陆老板的本家堂兄,也上过学,但是连童生也没考出,最后就去密州城的悦宾楼当了掌柜的。 陆掌柜他老婆跟张氏娘家是一个村的,他们又常在韩老爹那个肉铺买肉,说起来一来二去的就熟了。 林重阳想让他来吃顿酸菜血肠,只要陆掌柜觉得好吃,那就可以把方子直接卖给他们。 卖酸楚没用,因为如果酒楼要做这个生意,冬天出货量很大,自己家腌不了那么多,而且也不是多困难的方法,别人家一打听或者观察一下,试验几回只怕就能摸到门道。 所以不如直接卖方子,也算是丰富大家的餐桌。 能为这个时代做一点贡献,林重阳还是很开心的,普通老百姓的餐桌实在是太单调,尤其冬天。 实际后来也证明他经验主义了,以为很简单的东西大家就会尽快了解真相,其实如果不说破有时候再简单的东西都能蒙人很久。 很快,他听见大门口传来一道洪亮的声音,“韩老哥客气,客气。” 林重阳心下一喜,立刻就拉着狗蛋去迎接客人,狗蛋还在跟骨头作战,满嘴油腻,林重阳一把给他抢下来扔在碗里,狗蛋舍不得就端着碗一起出去。 俩孩子在院子里站定,就看到韩老爹陪着一个头戴瓦楞帽,身穿青色棉袍儿的中年男人进来。 那男人和陆老板有那么几分像,身材更瘦长,一张脸白净净的,颌下留着三缕长须,看起来倒是有几分文气,不带生意人的酸气。 林重阳就知道这陆掌柜做生意必然也是有点门道的。 他立刻就叫陆爷爷好。 陆掌柜为人也还随和,既然肯来韩家吃饭,自然也是关系不错,见了主人家的孩子那也是要奉承几句的。 只是他一看林重阳,倒是眼前一亮,“哎呀,老哥,这是林家那孩子吧,长得真俊,小嘴又甜。” 韩老爹笑道:“不只是甜嘞,巴巴的能说会道,五六岁孩子不赶他呢。” 陆掌柜就来了兴致,捏着胡子逗林重阳,问几岁了,叫什么云云,林重阳都清清楚楚地回答。 这么大的孩子很多话也说不出清楚,尤其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认生,见人都怕,而眼前这孩子居然能说得这般利索,陆掌柜觉得了不起。 韩老爹与有荣焉,“大宅门家的孩子,跟俺们家泥娃子不一样。” 陆掌柜还问林重阳会不会识数背书,林重阳就把三字经背给他听。 陆家在密州城算是乡绅之家,陆秀才开着学堂,陆老板开着书斋,陆掌柜管着酒楼,跟他们家打好关系那是很有必要的。 陆掌柜笑眯眯地点点头,“是个好孩子,我也没带见面礼……”他把手伸进袖中掏摸了两下,竟然掏出两枚钱来,递给林重阳,“给你买糖吃。” 林重阳虽然很想要,却笑着摇头,“爷爷是客人,我可不要。” 陆掌柜哈哈笑道:“真是个让人稀罕的孩子,大一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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