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3、咬了他一口 (第1/1页)
3、咬了他一口
孟澧被柳絮舔得很爽,他正在兴头上,暗想着自己要不要趁着今天重振雄风了,去找个干净的女人来把处给破了。 孟澧思索着,给他破处的女人要找什么类型的呢。 清纯的 妖娆的 亦或是两者兼具的。 正想得欢时,胯下的柳絮忽然嘟囔了句,肖白你是混蛋,我讨厌你。 然后,她张开嘴巴,狠狠咬了孟澧胯下的命根子一口。 哼正一脸享受的男人,突然闷哼一声。 孟澧只觉胯下一疼,自己那根本是硬邦邦的肉柱立马软了下来。 该死! 他蹙眉,低咒一声,气急败坏地一把将柳絮推开。 孟澧低头仔细检查着自己的性器,没破皮流血,但是茎身上有两排非常清晰,而且很深的牙印。 他用手轻轻地揉捏了两下,肉棍依旧软绵绵的,根本毫无反应。 他又恢复了之前硬不起来的状态,甚至可以说更严重了。 孟澧气得脸色铁青,他披上浴巾,立马拿起手机报了警。 该死的! 他要让这个私闯民宅的疯女人付出代价! 十五分钟后,警察赶到。 孟澧指控柳絮私闯民宅,对其进行猥亵,后又实施故意伤害。 随后,两人被带到警察局,孟澧申请验伤立案。 醉醺醺的柳絮还云里雾里的,并不知自己为什么坐上了警车。 她很安静,倒不吵闹,任由警察将她带到了警察局。 到了警局门口,她认出正门上的标志性徽章,知道这里是警察局,便问两个押着她的警察:警察叔叔,你们为什么要抓我呀? 柳絮长相清纯无害,这一路上都很安静,说实话,警察们有点不相信她是个罪犯。 但很多犯罪嫌疑人,都是长得单纯无辜,却做着丧尽天良的事。 是否犯罪,不能凭外貌而论,他们相信证据与事实。 柳絮喝醉了,警察问了她几个问题,她都答非所问。 为了进行录口供,警察喂柳絮吃了醒酒药。 半个小时后,药效发作,柳絮的酒渐渐醒了。 她脑子清醒后,扫了眼周围的环境,意识到自己被带到了警察局。 看着对面坐着的两个面容冷峻的警察,柳絮心里有点发怵。 她扭头扫了眼坐在一旁面色铁青的孟澧,然后又转过头来,看着前面的两个警察,弱弱地问道:请问,我犯了什么罪? 警察A:这位先生报警,说你私闯民宅,对他进行猥亵,后又实施故意伤害。 柳絮努力回忆着不久前发生的事,从瞿扬送她回到小区,进了电梯,开门,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幕开始在她脑海里一一闪过。 想起自己将陌生男人的性器含进嘴里舔弄的场景,柳絮耳根子一躁,小脸顿时涨得通红。 她把自家钥匙拿出来放在桌面上,讪讪地解释道:我好像走错楼层,开错门了,不是故意私闯这位先生的住宅的。 走错楼层? 两位警察对视一眼,然后开始盘问。 警察A问柳絮:这位女士你住哪? 花苑小区十栋801。 警察B问孟澧:这位先生你住哪? 花苑小区十栋901。 警察A又问柳絮:这位女士你确定你是用自己家的钥匙打开了这位先生家的门? 柳絮点头:是的。 孟澧不信,他瞪了柳絮一眼:荒唐,你家的钥匙怎么可能会打得开我家的门,疯女人别撒谎了,你肯定是故意私闯民宅犯罪的。 警察B安抚孟澧:先生别激动,我们询问清楚后,会回去进行测试的。 警察A又问柳絮:这位先生说你进屋后,对他进行猥亵,然后咬伤他的下身,这事是否属实? 柳絮羞愧地垂下头,支支吾吾道:我当时喝醉了,我以为回到了自己家,以为这位先生是我认识的朋友,然后就把他我还以为当时是在梦里,在梦里咬人不会疼的,我就咬了他一口 作者:求珠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