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有蔓草(繁體版)_第九十四章:絞刑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九十四章:絞刑 (第2/2页)

地面彷彿在晃動,眼前像暑天地氣蒸漚,眼睛所見一切事物都扭曲了。

    世界慢了下來,堂下趙野的一眾朋友鼓噪喊冤,聲音奇異地拖得老長,府尹面色惱怒,緩緩拍下驚堂木,響亮的拍擊聲漸漸劃破空氣,一個字一個字像泡泡,從他口中冉冉浮出。

    凡鬧事者,一律拖出去打。衙役便上前拉人。

    趙野回頭望向她,目光盡是擔憂,而後他開口,婀娜。

    彷彿是田婀娜的手扶住自己,原婉然聽到她應道:我會照顧嫂子。

    原婉然一驚回神,不要,她不要任何人照顧,她要趙野回家。

    她搶上前幾步朝府尹跪地,額頭磕在磚石地面砰砰有聲,一次又一次,一語不發。

    婉婉,不要!趙野喊道,不知因激動或病了,咳嗽數聲。

    田婀娜略思索,向左右天香閣的人說:跟著!說完,她亦跪地磕頭,天香閣諸人便有樣學樣,須臾嘩啦啦跪了一片,靜悄悄只是磕頭聲大響。

    府尹面色稍霽,堂下婦女係何人?

    原婉然抬起頭,額頭一片紅腫,人亦微昏,她強撐住清晰吐字:民婦原氏,是趙野的妻子。

    你以為磕頭求饒,丈夫便能逃過恢恢法網?

    不敢,國有國法,只是民婦有話想說,大堂之上,不得擅自開口,只得如此。

    哼,耍苦肉計。府尹見原婉然模樣老實,眉稍眼角俱在無聲哀告,片刻道:說。

    原婉然道:大人說黑擂台不死不休,生者豈能無咎自然在理,但事有例外、變故。民婦聽過一個案子,主人虐待家奴,某日主僕到郊外踏青,主人吃了家奴備下的飯菜中毒身亡,家奴則不見蹤影。人人都道是家奴報復,毒殺主人逃走。事實上家奴忘了帶筷子,主人扭斷夾竹桃枝代替,因此吃下樹枝汁液。這同時,家奴逃走,陰錯陽差教人誤會謀害主人。

    府尹沉默少時,問道:你一個婦道人家,怎地知道這等案子?

    原婉然答道:民婦認識一繡坊客人,他見多識廣,提過此事。

    那天趙玦在車上給她講了些府尹生平,包括這椿冤案,乃是府尹擔任某地縣丞時所昭雪,不過功勞教縣令搶去,無幾人曉得他是真正功臣。。

    這時原婉然情急生智記起,希冀以它說動府尹,趙野與伍乞兒打黑擂台,如同那椿舊案,表面呈現的並非便是事實。

    她又記得府尹嫌棄訟師狡詐,方才自己磕頭誘使他動問,他也不以為然,想是討厭人玩弄心術。因此上,她不敢直指是府尹判案,怕顯得存心討好,要弄巧成拙,便僅當作一件案子講。

    府尹打量原婉然,疑心她刻意提起舊案投己所好,卻見她滿臉只有焦急,並無一絲狡黠投機,又以為當年搶功內情鮮為人知,何況一個民婦,想來只是因緣湊巧提起。

    想到自己在偏鄉經手的案子居然傳揚到京城,府尹心下不覺稍微寬和。

    原氏,此案不同彼案。家奴殺主一案中,官府在主人陳屍當地找到夾竹桃枝,沾了飯粒菜屑,證明家奴無辜,你丈夫並無任何人事物可引證無罪。

    這案子尚有證人,只是還未找到下落,請大人寬限幾日容民婦尋人,再下判決。

    胡鬧,審案判決何等重大,豈容你說延便延?本朝律法寬嚴並濟,你不服判決,申辯以後數月可重審。

    原婉然老早由林訟師那裡習得審理程序,卻不能安心。

    大人,案子重審要等上數月,現如今牢裡疫病流行,萬一這數月間她思及後果,打個哆嗦再說不下去,抑住淚水伏倒在地,屆時證明清白有何用?

    末了府尹讓原婉然立下保狀,在約定期限內,若找不著有力人證,須以銀錢贖罪替代刑罰,因數目龐大,另需保人,田婀娜二話不說,替她擔保。

    退堂後,伍大娘匆匆離去,田婀娜朝衙門外兩個狀似普通的漢子打眼色,那兩漢子尾隨伍大娘而去。

    φ(-ω-`_)      φ(-ω-`_)      作者留言分隔線      φ(-ω-`_)      φ(-ω-`_)

    這章有點虐,但苦頭就要盡了。來得及的話,明天會有一次短更,來不及就後天

    蔓草背景架空,但還是說一聲,古代審案遇上複雜重大案子,可能過堂審查多次才判決。此外,被告若不服判決,可以申辯重審,不過未必有利。

    文中提到以銀錢贖罪,古代確有其事,但在蔓草只是移花接木用在寬限判決日期這個情節

    如果哪裡邏輯不通情節突兀,請小天使們說一聲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