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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鸣鼓 (第1/1页)
第五十五章 鸣鼓
这世上最难之事莫过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两人给胡商留了消息,用胡商给的钱,买上两匹骏马,快马加鞭回了淮左。 一入扬州城,她寻了一家客栈,焚香沐浴,换上了一套素净的衣衫后,这才来到扬州府。 初夏的艳阳高悬,热烈的光照得她有些睁不开眼。 她转过首,看了一眼韩离榛。 他的眸色清寒,掩下了初夏的燥意。他冲着她颔首,长指松开,她的手缓慢地坠落。 他无言地为她整理了鬓发,手在肩上一搭,便收回了手。 他就这么看着她转身。风吹起他青衫的一角,他比她初见之时,清瘦了不少,如同落了霜的青竹,孤峭清绝。 她踏上了台阶。一步,接着一步。 她没有回头,但她知晓他在看他。 韩离榛,你是我的胆量,是我的铠甲,是我无往不利的依仗。 她拿起木槌,扬起了手,击起了登堂鼓。 她的手腕纤细,用不上几分力道,但鼓声却响彻了整个扬州城。 府衙门大敞,迎她入府。 知府升堂,身着官服,坐于明镜高悬的牌匾之下,大声喝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可有诉状? 乐苓双膝跪地,清音朗润:民女并非有冤屈。 你可知若无冤屈而击鼓者,须杖三十。知府不悦地道。 府外围了不少的百姓,看知府呵斥堂下的女子,觉得颇为有意思,你推我搡地往前凑,各个伸长着脖子往里边瞅。 民女要告人!她放在腿侧的手松了又握,抬起首大声道。 你若无冤屈,你要告何人? 她摸入腰间,取出一张折好的纸,缓慢地抖开。 民女要告自己。 什么!在场的众人皆惊。府外传来窃窃私语。 乐苓举起手中的纸,摊开给众人道:这是我的罪己状。 所有人皆哗然这是扬州府建府以来,第一位控告自己,还写下罪己状之人。这人还是个小女子! 我原是卷入淮左贪墨案赵家的嫡女赵翎。甫一将身份道出,便有人想到了五年前的那件大案。赵家当初贪墨的钱财可充盈国库,菜市口流的鲜血三天三夜都清扫不净。本以为赵家都是贪生怕死之辈,没想到一众女眷全都自行了断,并没有沦为了奴隶。 我犯了三大罪。不知为何,在公堂之上,她还是忍不住落泪。 身为贵女,恃势凌人,这是欺凌之罪。 身为女儿,未能替双亲收敛尸骨,这是不孝之罪。 身为案犯,畏罪潜逃,这是叛逃之罪。 她伏低了身子,悲声凄切地道:罪女赵翎,愿意俯首认罪。青天在上,明日高照,愿正义之光临照大地,愿典刑明正、四海承平。 众人愕然地看着她,生怕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这哪是一个罪犯该说的话,这分明是壮士断臂之前的豪言壮语啊! 那么瘦小的女子,娇如蒲柳般地跪在堂中央,说出话竟然是如此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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