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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白连宇,那不过是我的一时兴味,我并未付出过真感情,而那人,也不配被人喜爱。确如恒舟所言,我于感情一事上迟钝又愚笨。我并不知晓你的心思,也不清楚我到底将你放在何等位置。我一直以为我是视你为至极,因为你可懂我,理解我,也正因为如此,当年你要离开时,我会觉得苦恼,会觉得伤感,甚至有些愤怒。现下想来,我当时也是愚笨的可以,一个可以牵动我诸多思绪的人,又怎可能只是普通的知交好友呢。想来,我心中早就有你的一席之地,你我二人也算是两情相悦的。只不过,你用情颇深,我不及你。 沈清霭闻言不语,只是将头抵在我的肩上,身体发战,似是在忍耐什么。 清霭,我的心空荡了三十多年了。我从没爱过什么人,三十载匆匆而过,能拨动我的情绪填满我的心的人只有你一个。同样的,这三十年里,我也只被你一人爱过。在感情上我是个失败的人,我不讨喜,也不懂得如何关心别人,我迟钝,自大,狂妄。清霭,我这么一个人,你可愿意给我一段时间,让我介入你的生活?清霭,你可愿意给我时间,让我爱上你? 会吗? 半晌,沈清霭才说出一句话。他的声音闷闷的,带着厚重的鼻音,我伸手摸向他的眼角,一片湿意。 会。 且不说我本就对他有意,就单论沈清霭这个人,爱上他,并不是什么难事。 好。 得到了回应的我将怀中人搂紧。沈清霭仍旧将头抵在我的肩上,不让我看到他现在的表情。我猜他在哭,因为我能从肩上感受到被泪水浸湿的感觉,但我又猜他可能在笑,毕竟多年夙愿达成,总是一件欣喜之事。 书房内一片静谧祥和,屋外有阵阵鸡鸣鸟叫。小竹山的生活更像是农家日子,平平淡淡鸡毛蒜皮,却又满足而幸福。 想我在朝堂上勾心斗角二十年,如今来到这里,有怀中人相伴,过一过平淡的生活,也不妨是一件趣事啊。 有这一切,是我的幸运。 作者有话要说: 不多说别的啦 筒子们欢迎来看文啊啊啊 亲一个 么! 我会努力。。。。 滚走。。。 ☆、【三】恒舟(一) 本人名陆恒舟,年二十八岁,个体程序员,淘宝店主,爱好宅腐,性别男,性向女,家庭简单无父无母,勤奋向学,这么多年一直找不到女朋友。 作为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青年,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无神论者,平时看一些恐怖片灵异文也都是秉着一种去科研,去调查,去找茬的心态默默地一边看一遍吐槽的。而当我再次睁开眼时,我就算再唯物,再现实,再不信鬼神灵异,我也不禁要在心中大吼三声。 去你娘的贼老天! 任谁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从一个一米八的糙汉子变成了不到四岁的三寸丁,这心里,都不会好受的。 事情的起因是一杯不小心被我碰倒的水。从杯子里洒出的水浸润了我的插线板,让本来已经有些年头的插座不负重荷开始漏电,而倒霉的我呢,就在去摁下插座开关的时候,光荣的,被电流击中,不省人事。 如果只是身材年龄缩水了还好,毕竟怎么说从二十八岁变成三岁都是我赚了,但是从现代的科技发达社会到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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