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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4 (第1/2页)
主意呢! 偏偏元邵均最喜欢这小孩元气满满的样子,忍不住揉了揉他毛茸茸的头顶。 宫时衣把脑袋躲开,心里想着,我可马上要成为你男人了,还这样用逗宠物的方式相处合适吗? 他迅速地给自己拟定了一个剧本。 咱们外表要矜持,要漫不经心,要把狼子野心深藏心底。 但与此同时,还要从内向外散发一种……荷尔蒙,一种色气,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反正哪怕你裹得再严实,也想当场把你扑倒的韵味。 这位傲娇小王子一边琢磨着怎么入戏,一边在心里大叹其气——简直就是坑爹哦,元邵均这混蛋,刚认识时那侵略性,好像分分钟就要上演强煎戏码……结果愣是到现在还不肯行动,还得上自己主动勾引之,妈的。 到了庄园之后,换上干练的猎装,高及膝盖的长靴让他看起来身姿修长挺拔,别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气魄。 宫时衣嫉妒地看一眼旁边擦枪的元邵均。 明明自己照镜子的时候可满意了,结果跟这人一比,立马弱质少年郎,对方才是男人味十足的荷尔蒙挥洒机。 瞄一眼对方劲瘦而有力的腰…… 再瞄一眼微微鼓起的胸肌…… 下巴冒出来的一层胡渣…… 越看越入迷。 元邵均嘴角勾出一抹笑来,突然抬眼与宫时衣对上,如同逮住了一只前来偷食的小老鼠:“好看吗?” 宫时衣:“……就、就一般吧。” 元邵均才不管他的言不由衷,走过去在宫时衣的唇上印了一记:“好了,我们准备出发?” 没打算深入,而附近也没有什么太过危险的猛兽,这次出猎,就只有元邵均和宫时衣,外加一条名叫“凯撒”的猎狗。 走在进山的路上,呼吸着冬日凛冽而清新的空气,宫时衣笑着调侃元邵均:“凯撒的名字是谁给取的?太没创意了吧,感觉都烂大街了。” 凯撒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呜了一声,抬头眨着黑亮的眼睛看宫时衣。 宫时衣趁机摸了摸毛。 凯撒毕竟和宫时衣不太熟,被摸了一脸不情愿的样子。 元邵均捏了捏它的耳朵,权作安抚。 然后他手指一个方向,道:“给你看看凯撒的本事——上!” 凯撒立即兴奋起来,如离弦之箭,嗖的一声冲向左前方,还没等宫时衣反应过来,人家已经叼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回来了。 那爆发力,纯野性的美! 宫时衣不禁感叹道:“真是条好狗。” 两人一狗踩着雪进了山,他们此行的目标是鹿或者野猪,不过也可能是运气不大好,一路上连根鹿毛、猪毛都没看见,倒是凯撒,又抓了两只野鸡,战功赫赫。 这座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座不算太大的房子,当初修建的时候,就是为了打猎时中场休息用的。 从外表看,有纯木质的篱笆,米黄色的墙体,红色的屋顶,在雪中显得份外漂亮。 宫时衣心怀叵测,建议道:“有点饿了,不如先休息一下?” 率先往里走。 元邵均紧随其后。 宫时衣推开门时,心里不住地念叨着,一定要有壁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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