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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2/2页)
很年轻, 我也只比你现在大了一岁。” 约翰将军微微低头,聆听。 他知道父亲是威廉三世的“捍卫者”[1], 约翰将军不止一次通过别人口中拼凑起那场惊心动魄的典礼。 威廉三世的加冕是在动乱中举行的, 典礼的宴会上参加邦国的贵族们心怀鬼胎,金碧辉煌下是汹涌的暗潮。 招待的宴会上,年轻的白金汉公爵作为国王的“捍卫者”, 在辉煌的烛火中骑着同样披上铁甲的战马,踏进了宴会的大厅。没有其他的骑士簇拥着他,他一人就是威廉三世的千军万马。 马蹄踏着冰冷的岩石上,有力如战鼓。 年轻的公爵脱下了自己的铁手套,将它丢到了地面上,宣誓挑战所有不拥护国王的人。 在惯例的加冕典礼上,这个环节只是一个政治表演,但是威廉三世加冕的时候却非同寻常,罗格朗重振,对三十六邦虎视眈眈,战火在杀机中酝酿着。于是以往的政治表演成为了一场凶险的恶战。 铁手套与岩石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各个邦国的勇士应声而出。 他们拔出了剑,借着这个正大光明的机会誓死要让罗格朗君王的威严蒙灰。 那是荣耀之战,是尊严之战,也是生死之战。 白金汉公爵一人迎战所有挑战的敌人。 约翰将军从所有人口中听到了自己的父亲年轻时候的骁勇,他面无惧色地与那些同样声名远扬的骑士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战斗,那一夜蔷薇王宫的所有烛火为他而燃,铠甲与长剑碰撞中年轻的公爵是帝国当之无愧的利剑。 安格尔邦国挑战的骑士被割开咽喉,从战马上栽倒的时候,白金汉公爵铠甲上已经全是鲜血。他一手勒马,一手提剑,最后一次将铁手套扔到了地上。 这一次,没有人敢去捡起那只染满鲜血的手套。 没有再敢挑战白金汉公爵。 ——他成功捍卫了国王的荣耀。 所有贵族夫人小姐们为今日最耀眼的骑士鼓掌,所有骑士向他低下头颅,致以敬意。新君从王座上走下,高高地举起了镀金的酒杯,与自己的弟弟,自己的捍卫者干杯。 那是生与死的契约。 从威廉三世踏上王座延续到他死去。威廉三世活着的时候,白金汉公爵与他一起征战,也为他镇守领土。威廉三世死去之后,白金汉公爵十几年如一日地守卫着他的儿子,直到新的君王成长起来。 约翰将军是听着父亲的这些荣耀长大的。 但他很少听父亲自己说起这些。 “陛下让你为他组建新军。”白金汉公爵拨转马头,“知道当初我为什么不让你担任陛下的捍卫者吗?” “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你还不懂什么叫做国王。”白金汉公爵淡淡地说,“现在,你懂了吗?” 约翰将军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国王车队离去的方向,他握紧缰绳,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懂了。” 白金汉公爵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总有一日,你也会脱下手套,为陛下而战。” “为了蔷薇的荣耀。” 约翰将军抬手握拳,叩击心脏,他低声宣誓。 ………… 安格尔邦国。 作为从属于罗格朗的邦国,安格尔的王宫可远远比不上蔷薇王宫,说实话,它连罗格朗富裕伯爵的城堡都不如。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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