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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1/2页)
。 几天后,亚历山大和托勒密正在我房间里聊天时,忽然门被推开。 一个男子走进来。 他身姿修长,一身紫蓝相间的波斯长袍,棕色长发披在身后。他抬头对上我,目光顿了顿,转移到我旁边的亚历山大身上。 一直坐在我身旁的亚历山大慢慢站起来,他轻声道:“赫费斯?” “你怎么在这里?”赫费斯提翁的眼圈微微发红,“我找了你很久,但没人告诉我你在这里。” 亚历山大愣了愣,看一眼身边的托勒密。 “那个,那个,我是真不知道啊,哎,亚历山大,你不是说要去百柱厅吗?怎么跑这里来了,真是的。”托勒密不自然地笑起来。 两人对看了很久,亚历山大动了动嘴唇:“我最近有点忙。” 赫费斯提翁的大眼睛移到一边,脸上掩不住淡淡的失落。 “我认识的那个男孩从来不会对我说这样的话。” “赫费斯,”亚历山大的口气变得不太耐心,他握了握拳道,“我跟你说过很多遍,不要叫我男孩,我早就成年了,我手下有几十万军队,我打过很多场战役,我会成为一个阿喀硫斯一样的英雄。” 赫费斯提翁听到这话,眼圈却越发泛红。 他走近他,两人面对面,他几乎贴上亚历山大的胸膛。 “可你知道吗,亚历山大,”他突然轻轻道,“不管亚历山大打过多少次胜仗,征服了多少块土地,在我眼中,这个名字代表的,还是那个十二岁时被我压在身下倔强得不肯认输的小男孩。” 我忽然清醒过来。 这个事实是让人心如刀割,我不愿意去想,我试图去逃避,可是如今现实就在眼前,我不得不承认。 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对。 面前那个人,曾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陪伴他,曾在他最骄傲的时候引导他——他爱的是他的灵魂,不论他伟大与否,那个亚历山大都是他第一次见到的自大的金发小男孩。 而我不过是认识他不过几天之久的、甚至他永远都不可能知道的,一个透明人而已。 我看看自己满身的绷带,自嘲地勾起嘴角。 弗朗西斯科,你简直就是被痛给弄昏头了,竟然还做梦和亚历山大这样的人说什么爱不爱的,你怎么不去和火星人生个孩子? 房间里没人说话。 “陛下。” 我试图打破这种令人尴尬的寂静:“这几天对不住了,让你这么忙。我现在没什么事了。” 听到我的话,他们俩都有些错愕,回过头来看我。 “你看,”我笑了笑,用力一拍自己胸脯,“我现在精神好着呢!医官说过两天就可以下床走路了!所以,陛下,以后,不用再来了。” 一旁的托勒密道:“巴高斯,你……” “哈哈,你们都走吧!巴高斯在狮子嘴巴底下都能活过来,绝对死不了!” 我夸张地笑着,心像是被丝线勒着,抽抽拉拉地痛。 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再做下去只能让自己难过,还不如快刀斩乱麻。至少通过这次事情,我知道自己还是很能抗的。离开了谁,哪怕只剩下我自己,我都能活。 这算不算一项可悲的优点? 赫费斯提翁看了看我,缓声道:“巴高斯,你不要想太多,这件事跟你没关系,是他自己变了。” 他不再看亚历山大,转身道:“你好好养病,我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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