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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8 (第2/2页)
不瞑目。 对于力量正处于巅峰值的秦天而言,杀死一个十代就是如此简单,甚至不比切一块豆腐麻烦。 秦天扔掉奥罕的心脏,舔了舔手上的血,走到奥罕身边蹲下来,拎着他的衣领将他拽起来,比划了一下,却迟迟不下口。 这一星期她吸西蒙的血,面对的都是他那截白白香香的脖子,吃完后舔一舔还特别滑嫩,现在突然换成这又粗又黑的脖子,虽然体内食欲翻滚,但看到这丑陋的脖子实在觉得丑得下不去口。 舱门打开,西蒙闪了进来,脸还是别人的脸,上半身膨胀的肌肉已经恢复了原状。 “解决了?” 秦天“嗯”了一声。 “那快点,我们的时间不多。” 秦天知道现在不是矫情的时候,吸干奥罕,至少接下来的四天,她都无需进食,极大地减缓了西蒙供血的压力,西蒙也是知道这点才不惜冒这么大的危险带她来打野味,可是她真的完全不想碰这个光头男人的脖子。 西蒙看到秦天呆在原地不动:“怎么了?” 秦天摇了摇头:“没事。”下定决心,抓起了奥罕的右手腕,咬开了他的腕动脉。 西蒙看到秦天一反常态地没有咬脖子,而是选择腕动脉进食,右眉毛微微挑起。 吸血鬼进食,都喜欢从颈动脉咬入,一是因为那里出血量大,吸起来不废力,二是因靠近心脏,血液相对而言新鲜一些,口感比较好。 不一会秦天将奥罕吸干,擦起唇角的血站起来:“老大,我吃完了。” 西蒙也不废话,打开舱门往外看了一眼,确定外面没人:“走。” 因为船上的人都被奥罕赶到码头上寻找西蒙,船上的人很少,关键位置站岗放风的人刚才也被西蒙偷偷干掉了,两人很顺利地就从船尾跳入水中,游至旁边的码头上,爬进了一艘正启航离去的货轮上。 两人躲进船舱内,同时松了一口气。西蒙靠在货物上放松身体:“怎么样,十代的血味道不错吧。” 秦天老实道:“没有你的好喝,也没你香。” “虽然是从食物的角度比较,但也算是夸奖,好吧,我收下了。” 秦天迟疑了一下:“老大,我刚才听到奥罕跟丹顿联系了,他说……洛水是前猎调局长的儿子。” 西蒙沉默了几秒:“没错。” 秦天立即直起腰:“那洛水怎么会……” “变成血杂碎?洛渊跟丹顿一样,在猎调局没成立之前就已经是很有名气的老猎人了。后来政府组建猎调局,将他请来当了局长,他成了我们血族最仇恨的敌人。为了保护家人,他不得不将他的父母妻儿全部送出国外,并与他们断绝关系,以隐藏他们的行踪。然而四年前,他的家人还是被发现了,一夕之间全部被屠杀,只有他最小的儿子以血杂碎的模样被丢到了猎调局大楼的门前。这就是血族的报复,他追杀血族,就让他最小的儿子变成连血族都不如的血杂碎。” 西蒙说着这段话的时候,没有什么感情,毕竟站在血族的角度,对生为死敌的猎人不需要抱有任何同情心。 秦天:“那洛水为什么会被你收留?” “猎人的职责就是杀死一切非人种族,可洛渊没办法亲手杀死自己的小儿子,也无法将他留在身边。并且因为低智,就算放他离开,他也无法在残酷的血族社会里存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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