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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2/2页)
不通术数,却也知道生克之理是‘相生’、‘相克’起码得有两个人才能看出。譬如金克木却能生水。同一个姑娘,嫁给这个人是克,嫁给另一个人就可能是旺空口说人克夫的相士,不是学艺不精,就是另有所图。” 天子心想你才道人十七八岁上要丧夫,这就吃书了? 然而薛王之所以被称“卜仙”,根本就不在于他命理之学讲得有多么自洽而在于一旦他说出口了,那这件事十有八|九真会发生。 反正,薛王说柳云岚十七八岁上要丧夫,天子是绝对不想以身犯险的。 天子已大为败兴,便也不同他争论了。 只便转而问道,“在道观修行的那个呢?” 薛王的面色不由就变了一变。 他这把年纪,又是这个地位,其实已不大能听得进旁人的指摘了。 若换在平时,换做旁事,甚至换了旁人说,他都只会恼说话人胆大包天,算什么东西也敢来骂他。 可偏偏说话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至真至诚的小姑娘,解的又是他恨了一辈子的结。盛怒之后,那话音依旧在他脑中回荡不停。直至他终于冷静下来,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再对不过的事实。 薛王厌恶玄宗时层出不穷的神仙,因为只见他们太平时来争宠斗法,却不见灾乱时他们来救苦救难。可其实神仙凭什么一定要有救世的义务? 原本他们就不是尘世之人。 他是多么聪明的人,为何一辈子都没想明白这一点? 其实未必是没想明白。 早年他亦深恨父祖贪图享乐,不顾百姓疾苦。可待到他袭爵后虽不似父祖那般昏聩奢靡了,可其实同样没有顾及人间疾苦。 因为“做事”二字着实辛苦艰难。可“不闻不问”又未免对不起良心。于是便归罪于神仙方士。 至少归罪于神仙,比起自我反省、改正,比起逆流而动以蝼蚁之力抗拒积重难返的世道,要容易得多。 薛王便叹了口气。 天子忙问,“怎么了?” 薛王摇了摇头,道,“那个孩子生得也好。可惜臣看她,不像是个有福之人。” 薛王还真很少这么一本正经的说人没福气,天子便追问,“怎么说?” 薛王道,“陛下令臣去看她,她坐了一会儿,竟掏出个肉馒头来吃。口舌又伶俐,说话百无禁忌。” 天子一听便明白了这姑娘脑子可能不大灵光。旁的不说,天子令薛王去看她,富贵都送到她门口了,她竟能令薛王满腹牢骚的回来,可见确实是个留不住福分的人。 便叹道,“可惜……朕本来还想把她给十四郎。” 薛王心口便是一动,不觉有些悔意柳云秀虽说了些不该她这种小姑娘说的话,可容颜既美,眼神又剔透清澈。倒是十四郎的良配。若错过了她,怕难再遇见这么美而慧,又至情至性的姑娘了。 话说到此处,薛王便又道,“臣适才在殿外遇见的,可就是十四郎?” 天子笑道,“是你还没见过他吧?”薛王点头,正犹豫着不知该不该问。天子已先开口了,“是叶娘的孩子。” 薛王便知天子依旧记着他当年戏言,一惊之下,忙望向四周却见大殿空旷,一个人影也无。随即便想起,天子平生最厌恶被人打探,他身旁侍奉之人为了避嫌,常是不传唤便不近前的。 他赶紧躬身谢罪,“当日臣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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