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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盒里装了馄饨,为了去油腥还加了醋,朱墨食不知味的咬了两口,又喝了口汤就放下了。 “谢谢。”他哑着嗓子说话,像是有点不好意思。 他现在笔挺的坐在餐桌旁,洗了澡后刘海十分服帖的贴在额前,病而初愈脸色苍白活力不足,整个人看上去乖巧而听话,稍微有一些不安的小动作,像寄宿在邻居家的小动物。 兰琨自嘲,觉得自己最近大概是太寂寞了,才会莫名把一个才刚认识的,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大男孩当宠物看。 或许过段时间可以在家里再养只狗,他对自己说。 ☆、第 3 章 “我回去了。” “今天又这么早走?”圆滚滚的主任坐在办公桌后面翻了翻兰琨上交的报告,倒也没找出什么错处,于是把那叠纸放到桌子上,端着个搪瓷杯笑眯眯的,“有女朋友了啊?” “不是。主任你别给我造谣,走了啊。” 身后两个不久之前还在打他主意的小姑娘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兰哥最近心情都像是好了不少,养狗了吧?” 兰琨这人,平时让他养点植物还行,会动的东西里养活自己够戗没大多余的精力,最近在家里收留了一个人,最开始以为是离家出走的叛逆少年,后来才知道是田螺姑娘。 他在公家车站下了车,隔着层铁栅栏喊,“今天晚上吃藕夹好不好?” 朱墨赤着上身穿着牛仔裤,站在对面一手插兜一手拿着水管,拇指按在出水口,让水流在阳光底下喷出一道彩虹来。他耳朵里塞着耳机,见兰琨过来遥遥招手,笑得像盏一千瓦的大灯泡。 兰琨的家是二手房,当初房地产商独出心裁的划出了一半公寓楼本该是公寓楼的地方盖成了别墅,坐北朝南附带小花园。但也因为年代略远地理位置不是很好,当初买房的富商几乎都搬了出去,留下的小别墅用各种方式租出去,小花园里也按着屋主各自的喜好成了公共菜园。 经过协商,大男孩还是留在了他的家里,证件还在,兰琨经朋友检验后证实不是假的。朱墨这几天偶尔会帮着隔壁邻居浇菜搬东西,可能因为长得周正人也礼貌,老大爷老太太们都很喜欢他,经常在他路过的时候往他手里塞两个西红柿。 兰琨又喊了一遍,看朱墨点了点头,才在回家换了身衣服后前往小区旁边的菜市场。 他回家的时候朱墨已经调好了面糊,给他开了门后接过他手里的猪肉又重新回了厨房,所有的动作都驾轻就熟轻车熟路,直让兰琨这个户主有点不好意思。 朱墨在跟兰琨吃了快一个星期泡面后自发的把没怎么用过的厨房打扫了出来。本该上大学的年纪却办了休学,他现阶段为了养活自己打了好几份工,其中有一份好像是在星级餐厅帮厨,做出来的饭菜每每让兰琨吞着口水想给他退房租。 朱墨端来粥,拿筷子敲了兰琨的手,“吃菜,小心骨质疏松。” 兰琨抽了下鼻子,悻悻的端着碗,“知道苏东坡说过‘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吗?意思就是说吃饭的时候要是没肉,就不能算是好好的吃了一顿饭。” 朱墨懒得回话,坐在他对面啃馒头。他不挑食,什么都吃,对食物也没什么偏好,跟兰琨这种表面上看不出来,但其实挑的厉害的不一样。 “对了。”他看着手里的碗,“你这里的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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