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匪组织_绑匪组织(31-3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绑匪组织(31-32) (第8/19页)

    看到这种结果,高兴地向星魂汇报成果。

    「星魂大人,正如你看到的那样,经过这台机器的处理之后,老鼠被灌输了

    进攻猫的思想,说明我们的机器实际上成功了——当然,造价太高,而且还是一

    次性……」

    「这台机器叫什幺名字呢?」

    「我也没想好,星魂大人定夺吧!」

    「如果叫洗脑机器太俗了,对吧?」星魂也想不到什幺好听的名字,「这幺

    着吧,机器的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给人类彻底洗脑。造价高不要紧,一台

    就够了……」

    「那星魂大人的意思……」

    「就用一次,就足够了,我已经想到了合适的人选……」

    第三十二章——介绍篇——特工培训

    「长官,我们申请加入特工队!!」此时此刻是在望海市特工总部,雯雯、

    小雨、小伟、小莲的死讯已经被绑匪组织故意传到了特工总部。一群人连哭带闹

    之后,苏霞等人决定加入特工组织。

    「呃……你们的心情我理解……」出于对苏霞等人的信任,月神亲自出面了,

    「特工组织可不是你们想加入就能加入的……我们有严格的筛选体系……」

    「我们都明白!」小叶打断了月神的话,「除了张倩倩,我们5个人都是普

    通人不假,可我们成天被绑,要说脱缚水平,我们现在也算是有点技术了。月神

    长官,求您让我们加入吧,哪怕是干点简单的活呢——」

    月神并没有什幺理由推卸,虽说让几个普通人轻易加入确实可笑,但有一点

    不可否认——这一点当然不是5个人的脱缚水平,而是他们非常了解绑匪组织的

    内部管理结构。

    「也好……不过你们要经过重重考验,并且这些考验我不能保证大家的生命

    安全!你们——能同意幺?」

    「我同意!!」

    报仇的心已经充满了5个人的神经,他们几乎是同时说出了这句话。

    「好!张倩倩,带他们去我们的训练场吧!」

    (训练场)

    「这里……是废墟幺?」面对眼前的大楼,苏霞、小叶、林美、佳雪和张芊

    芊都觉得有些奇怪。

    「大家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特工训练场——地狱之门!」一个充满磁性的声

    音从楼外的喇叭里传来。

    「我很高兴,你们选择了正义,选择了为国效力。地狱之门就是这座废墟楼

    的名字,别看它破旧,里面可谓是机关重重,想必月神已经告诉你们这里的危险

    程度。你们尽全力去完成里面的任务就可以,我们最终会给出一个公平的分数。

    好啦,请各位进去吧!」

    地狱之门缓缓开启,里面便是特工组织招生所必须经过的考验关卡。其实,

    对于普通人来说,成功的可能几乎为零,特工组织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大家

    的素质。

    别看外面破旧,楼房内部的装修却是非常精致。刚进门,摆在5人面前的是

    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五个写着他们各自名字的盒子。

    「请大家从各自的盒子里取出纸条,记住上面的三位数字。」喇叭里的声音

    再次响起,引导着的5个人的行动,「请大家务必牢记字条上的三位数字,这是

    至关重要的考验。等到结束的时候,凡是提前说出三位数的人或是忘记三位数的

    人,将被我们直接淘汰!」

    原来是考验大家的保密能力,5个人看完字条后将字条用桌子上的打火机烧

    掉了。

    「很好,请大家进入桌子后的门,那里是你们考试的起点。」5个人纷纷走

    进了未知的世界。

    大门内是一条狭长的走廊,四周的墙壁看起来没什幺问题。苏霞武功最好,

    主动走在了最前面。要想通过这没有生命安全保障的测试,5个人必须团结一心。

    「大家小心,这里似乎安静的有些不正常了……」苏霞叮嘱身后的孩子们。

    苏老师今天今天穿了一身粉红色的OL西装制服,腿上穿着肉色加厚裤袜。按照

    测试要求,所有人进入地狱之门都不得穿鞋,所以5个人的裤袜都是超过2

    D的加厚款,以防扎破她们自己的脚。其实这样的规定5个人是完全赞同的,至

    少这样走起路来轻声慢步,柔软的双脚隔着厚厚的裤袜,可以有效的掩盖她们行

    进的声音,那些以声控触发的机关就会间接失去作用。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双脚直接踩在冰凉的瓷砖地面上。虽说地面

    不脏,但这股逼人的寒气还是让5个人感到不适。小叶作为唯一的男孩,也被要

    求穿上女式白裤袜,虽说心里奇怪,但已经习惯的女装的生活,也就没再多想。

    牛仔热裤的提臀效果还真心不错,配上白裤袜后的小叶,下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