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后记 番外篇 江陵灯会_襄阳后记 番外篇 江陵灯会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襄阳后记 番外篇 江陵灯会 (第16/23页)

,无论物、人皆被吸入那个黑黝黝的孔

    中,瞬间消失无踪,待黄蓉在回过神来,发现自己衣著完整的站在原来甲板上的

    位置,手上依旧牵著爱子细嫩的小手,除了腿心有些异样的温热,蜜穴里还残留

    著甜美的余韵及隱约还能嗅到的精腥味外,一切彷佛黄粱一梦。

    (侥倖,想不到我久未涉足江湖,武林中竟出了这般人物,若再让他继续对

    我……那……)回想著刚才幻境中那种从未体验过的高潮,腿心里忍不住又涌出

    温腻,黄蓉双颊晕红,又羞又气,却又不知道从何发作起?

    若去找那乾瘦苗老计较,毕竟幻境经歷仅有自己知道,对方咬死了不承认,

    自己也无法奈他何,难不成要把那场「精彩」过程巨细靡遗地说出来与对方对质

    吗?

    枉自己有著「女诸葛」称號,此际竟然无计可施,细想过后,未免多生枝节,

    寒著一张俏脸牵著郭破虏欲回船楼上的厢房休息。

    黄蓉南下所乘之客船,名曰:[朱鷺]据说是当年隋煬帝杨广政权末期,民变

    四起,杨广在最后欲逃至南京,却又舍不下自己费心建造的大龙舟船队,在身边

    太监建议下,在大运河边找了座山,征招了大量工人江山体挖空,造了个隱密的

    船坞,本想將以主舰为首的九艘大船藏入,但有名起义军如野火燎原,最后只来

    得及完成將大龙舟及副舰[翔螭]的空间,便急急忙忙將其封闭,还顺便把工人工

    匠杀个精光。

    数年前不知是地震或是封闭时过於匆忙,被几个上山狩猎的猎户无意间发现

    裂缝,而后可想而知。

    要是我大宋军队能有这般行动力,何须惧怕区区关外那群蛮人?

    待他踏上龙舟甲板上时,距猎户们发现船坞已是四个月后,除了所有能搬走

    的就不用提了,看著连船上樑柱镶嵌的宝石,贴的金箔都剥了个乾净的巨舰,他

    不禁感叹。

    想当个富甲天下的贪官,除了交际手腕,脑袋灵光及口才也是必备条件,秦

    九韶一直认为自己样样具备,虽然错过了大龙舟上的宝物,但他很快就调整好心

    情,想到另一个赚钱的门路。

    隨后,主舰在一年后,成了现在的[朱鷺],原有龙形这种会掉脑袋的当然不

    能留,宽广的正殿、偏殿等都被重新隔间並改造成其他用途,动员了无数巧师名

    將,金银像是流水般使將出去,终於变成了艘头尖腹扩,楼高如城,甲板宽阔如

    市集的巨舰。

    整艘[朱鷺]由底层至顶共分六层,船楼上三层里厢房等级由最高第三层算起

    依序往下,船楼第一层设有餐馆厨房,精梳菜色皆有,另顶层上设有专用望台,

    可供赏景用餐,若上两层贵客不喜喧闹,也可送至房中。

    甲板往下首层就是普通客房,第二层住有水手、船员、厨师等居住,最底层

    装载货物、压舱石等。

    秦九韶贪污多年,眼光与过往已不可同日而语,上房內兰膏明烛,兽香锦幄,

    所有傢俱都采上等乌木雕就,价值不斐却不俗艳,没多久就声名远播,恁你豪横

    多金,想订上间上房半年內能排上都算快的,纵使一间上房所费不斐,眾家豪门

    皆以能住上[朱鷺]上房,览他一回江色风光已显自己身价。

    当然光靠这门生意,想收回付出的成本不知何年,水上客栈仅是晃子,真正

    能挣钱的,是最底那层,这么大的一艘船,把压舱石、土包等都换成茶盐,走他

    个几趟,娘的都能再造第二艘了!

    但秦九韶深得贪字要诀,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阿~~暗地里偷偷摸摸,只消银

    钱使的到位,管事的尽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大张旗鼓的干,那就是逼著人家

    动你了,所谓上天挥大刀,先砍出头鸟,就是这道理。

    所以,另一艘略小的[翔螭],现在该叫[翠鸞],宽敞虽不比[朱鷺],但「小」

    正是它的优点,只消货船能靠上的码头就能停靠,天色一暗,搞顶软轿,人一接,

    找个隱密或荒废的码头就能接人,但能上船的自然不是一般寻常人,都是在沿江

    关哨能说上话,或是当地父母官,船上隨时有著从全国找来的几百个头牌名妓,

    只消你能说出名来,船上就能有的美酒,走的时候还有银两是让你论斤带走,若

    是嫌重或是太过招摇,{三江號}、{金益兴}、{百福匯}这种全国都能兑的

    大柜號银票也行。

    总之,靠著高明的手段,在当朝,明面上最富有的朝臣是贾似道,但真要斗

    富,秦九韶未必不能与他一较长短。

    郭靖这些年来心力全用在守襄阳,虽然黄蓉从来不曾抱怨,但自己內心对爱

    妻满是歉疚,因此托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