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国竞艳_香国竞艳(第十二集)(661-67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香国竞艳(第十二集)(661-674) (第1/24页)

    第十二集第66章爱的释放

    说这些话,月霓裳本是没什么立场地,一来她不是秦笛身边的最早出现的女

    人,二来,她也不算是最漂亮的女人,最多也就是之一,三来,她也不是秦笛最

    爱的女人!

    以上三点,她本人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眼下,这个恶人如果她不来做,还

    真是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做。

    秦笛不是没想过早做打算,可这些事终归是还没和白兰香她们商妥。毕竟,

    当初之所以想要离开滨海,不过是出于给女人们一个名分,以及兼顾月凝霜身份

    的考虑。

    如果她们并不想离开,他自然也不能自私地帮她们下这个决定。

    秦笛想了想,才对月霓裳说道:「这个问题我也有考虑过,不过现在条件还

    不太成熟,容我和她们商量商量再说。」

    月霓裳脸上闪过一抹失望之色,只是她掩饰的比较好,没有让秦笛看到。

    「他最在乎的……终归还是她呀……」

    深深吸了口气,月霓裳希望能够克制住心中的冲动,一种责问他的冲动。可

    往日的理智和冷静,在这个时候,却是那样的软弱和无力。

    最终,她还是没能按捺住心中的凄苦,冲口问道:「如果她们不愿意离开,

    那我怎么办?」

    秦笛被问的愣了一愣,是啊,如果女人们都不愿意离开滨海,月霓裳怎么办?

    还有……月凝霜又怎么办?

    一念及此,秦笛忽然觉得,自己以前想的,似乎太过简单了些。

    不错,他的女人们都很爱他,也很宠他,只要他想去做的事情,她们都不会

    反对,都只会依着他,顺着他。

    可如果她们内心其实不愿意离开滨海呢?毕竟……这里是她们生长和生活了

    近二十年的地方,对这里早已有了深厚的感情。

    即便她们压下心中的不愿,跟随自己,一起去了大月氏王国,时间短些还好,

    时间一长,她们若是不快乐怎么办?

    再说,惹上一个公主,已经足以让人头疼。何况,自己足足和两个公主有了

    纠缠不清的关系……万一到了别人的地头上,她们两个合起来欺负她们怎么办?

    有些事,当真不能往深了想啊!秦笛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忍不住苦笑出声。

    「难道……真的只有那个办法了么?」

    秦笛是幽影会多年积攒的巨额财富的拥有者,如果他愿意。随随便便就可以

    在太平洋上买下几个岛国,和家人一起过的逍遥自在。

    只不过,如非万不得已,他实在不愿意动用幽影会的那些财富。

    毕竟,在他的心里,还存着一个念头:万一师父没死。那些财富,终归还是

    要还给师父的。

    「如果她们不愿意离开滨海,那你……肯留在滨海陪我么?」

    秦笛抱着侥幸的念头,希冀地望着月霓裳。

    他实在不想和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分开。毕竟,在他的心里,他已经把她们

    都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既然是一家人,自然是要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的!

    月霓裳眼中的凄苦之色终于无法掩盖,她忍不住大声道:「如果她们不愿意

    离开,那我就回国,今生今世我再也不会踏上这片土地!」

    话才出口,月霓裳便后悔了。

    「该死!我怎么把话说的这么绝?连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留下,万一……」

    冲动是魔鬼啊……冲动是魔鬼!有多少相约生死相随,不离不弃的爱人,就

    是因为一时的冲动,说出了过头的话,却又不愿意低头,最终导致了无法挽回的

    后果。

    越想,月霓裳越是后悔,当年若不是她一时倔强,也不会……

    月霓裳的反应,虽然没能如秦笛所愿,却也没有出乎他的预料。

    「果然不行么……」

    秦笛暗自叹了口气,又试探道:「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在太平洋上买下

    一座小岛,我们一起共同建筑自己的美好家园,你愿不愿意陪在我身边呢?」

    月霓裳想了想,说道:「时间不长还好说,如果时间长了,她们想家了呢?

    而且,我们为什么非要买下一个小岛呢?」

    是啊,人毕竟是种社会生物、群体生物。在孤岛上建立一个乌托邦,想法看

    似很美好,但……实际效果真有那么美好么?

    月霓裳的话提醒了秦笛,是啊?为什么非要离开呢?最开始生出这个念头,

    是因为什么呢?对了!是为了避免和特勤组纠缠过深。然后……对,然后是凝霜

    的提议,让自己动了在大月氏国定居的念头。再后来……对了,再后来又因为接

    手了平江转给自己的巨额财富,担心这笔钱财露白,这才益发坚定了离开的决心。

    可仔细想想,这种念头并没有必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