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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个心情故事之一:父女夫妻(相爱父女做了贫贱夫妻) 父女夫妻 (第6/8页)
发。 于是,他们得编做一个又一个故事对人说,另愈来愈懂事的小仪和弟弟抬得起头来,如常地的生活。小仪发现,原来邻舍投在她父女仨的眼光,不是怀疑,而是艳羡的。邻居从来没有听到吵架的声音从他们的家传出来,人人都看得出,她家里的男人,线条是粗了一点。但他没有打老婆,也没有粗声骂过弟弟,无论是个爸爸或是个丈夫,都没话可说。 小仪天资不差,却不能上学,每天替父亲和弟弟洗衣服和做饭,却也甘心。她站在学校门前等接放学的妇女群中,初是十分尴尬的场合,要回避好事的女人问长问短。久而久之,对妈妈们交换闺中情报好奇起来。妇女之间会说些什幺?都是他们的男人的长短。原来鱼水之欢不是想当然的。世间有不少个怨妇,得不到丈夫慰藉,或不知道性高潮为何物,只能在别的女人面前吐苦水。她不期然沾沾自喜,渐渐松驰了防卫,泄露些口风,让别人知道她的男人在房事上,从没有亏待过她。竟然有比她成长,结婚多年的太太向她请教床上的工夫。是不是羞死了这个年纪轻轻,初尝为小妻子滋味的小丫头呢? 小仪或许仍不明白,他和爸爸过的日子,为什幺会比妈妈没离开前更快乐。弟弟少不更事,倒比姊姊心里清楚。他宁愿是这样,家里多了点爱,少了些争斗。国明的想法也不向小仪隐瞒,他明知道和女儿肉体结合,是不正当的,却控制不到自己乱伦的欲念,就是用冷水从头上浇下来,也不能叫那话儿软下来。他爱上 了女儿,对她有欲念,不能不和女儿做爱。每次想要做爱,解开女儿的睡衣的钮扣时,骂自己。一边抽插,一边对她说对不起,好像是他们做爱的一种仪式。 谁用这种赤裸裸的方式去爱自己的女儿,都会被视为对一个弱女的强暴和剥夺。他早告诉小仪,不会把她永远留在身边,有一天会把她嫁给一个少年郎。但是要待她长大,弟弟长大。小仪在想象着,何时会有那一位白马王子来接他走。和他将来的丈夫一起生活会如何?接吻时,会像父亲的须喳子剌她的感觉吗?而国明想到要把小仪嫁出去时,像要把自己的妻子嫁给别人一样,就特别珍惜着能和小仪在一起的时光,不放过每一个爱她的机会,因为在他心里和别人眼中,小仪己经是他的妻子。 虽然心里这般作难,生活也拮据,但是人人都看得出这是个幸福家庭。不要争论乱伦的生活会不会幸福,但是他们的日子并不难过,可能是太短才是。他们日夕提心吊胆的事,忽然临头。一个不速之客来访,令这个邻居都以为是快乐的三口之家顿时破碎了。失踪四年的妈妈突然出现,要带走弟弟。小仪不让,弟弟也不肯,说,小仪是她妈妈。他们的妈妈就在他们的家门前大叫有人乱伦了,惊动警察,强行把小仪和弟弟分开。国明闻讯赶回来的时候,给警察用手铐扣住押走。小仪尚未成年,交给社会福利署监护。一则轰动的社会新闻见报,一对恩爱小夫妻,原来是父女乱伦。 法庭判决,国明父女乱伦罪成。虽然弟弟不情愿,向社会工作者哭闹着说,小仪才是他妈妈,但是弟弟抚养权判归那个已经变得陌生的妈妈。一般乱伦案,女儿对父亲一定恨之入骨,在庭上指证父亲的淫行,小仪却向法官求情,表示国明没有强迫她做爱,是她自愿的。她作供时,一直朝犯人栏那边看过去,说他是个好爸爸,很爱家,很爱孩子,也很爱她邻居都知道。对她来说,她个好男人,好丈夫。而且,怀了他的骨肉,请法官大人开恩,可怜他们,给国明一个机会。她出位的供词,哄动法庭,令在场的人无人动容,法官和律师为之摇头叹息。可是,国明与未成年女儿性交多年,不下千次,却没有戴安全套,或让女儿吃避孕药,以致乱伦怀孕。依法判刑,国明被送进最高度设防监牢。 三年后的一个上午,一对母子在监狱门外等候国明出狱。儿子两岁多,从未见过爸爸。国明不预期有人会接他,看见她的身影也不敢相信是小仪会。小仪说,她十八岁了,没有人可以阻止她。她坚决的要怀养他们的骨肉,拒绝打掉他,生下来也不肯让他们拿走。小仪要小娃娃叫国明一声爸爸,他看一看这个陌生人,生怯得要闪开。小仪却投在国明的怀里,对他说,三年来,期盼着这个日子来临,终于来到了。 对国明来说,好像是一场梦。眼前的小仪,长得婷婷玉立,不再是当年的黄毛丫头。对她有更多的歉疚。三年的牢狱生涯,国明靠幻想着和小仪做爱而自渎,捱过最艰难的日子。唯一的机会,小仪得到批准探监。国明看见小仪带着身孕来看他,泪就掉下来,没能说出一句话。他希望他的手能穿越隔住他们的玻璃,抚摸他这个可怜的女儿的的脸和她隆起的肚皮。国明劝小仪不要再来,忘记他,当他死了。对她说,把儿胎打掉、找个不嫌她过去的男人嫁了。小仪也哭得成为泪人,捂着耳朵不要听,然后对他说,明哥,我会为你把我们的骨肉生下来。你一定要撑着,我会等着你回家。 乱伦的罪名,叫他在监牢里受到严厉的对待。这是和女儿相爱的代价,他付上了。感化官的任务是改造他的思想和行为,他面壁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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